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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4 16:42

 

县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预决算公开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

  预决算公开时间

  政府预决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

  财政部门应当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原则上至少公开6张报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原则上至少公开4张报表,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原则上至少公开2张报表,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原则上至少公开2张报表,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财政部门在公开政府预决算时,应当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县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3张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报表,包括: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各部门公开预决算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预决算公开方式

  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应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并永久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