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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汽车及配件和汽柴油打假“质监利剑” 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0 10:04

 

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文件

 

 

 

 

 


祁食药工质监字〔201739

 

 

关于印发《汽车及配件和汽柴油

打假“质监利剑”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所、股(室)、队、直属分局、社团组织办事机构:

    现将《汽车及配件和汽柴油 打假“质监利剑” 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88

 

 

 

 

汽车及配件和汽柴油

打假“质监利剑”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配合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经信装备〔2017219号)要求和省质监局《汽车及配件和汽柴油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方案》、市质监局衡质监函【201749号通知的总体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汽车及配件和汽柴油打假“质监利剑”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保障生产环节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质量安全为目标,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领域无证生产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使标识与实物不符、车辆与强制性认证证书一致性不符、参数与标准不符等汽车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得以扭转,汽车配件以及汽柴油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一批大案、要案、窝案得到彻底查处,汽车及配件、汽柴油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产品

汽车:以运输车、罐式汽车、重型货车和校车为重点。汽车配件:以制动器衬片、滤清器、电池、灯具、轴承、轮胎、内饰、润滑油等产品为重点;汽柴油:以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为重点。

(二)重点区域

汽车及汽车配件以生产聚集区和历年来监督抽查质量问题突出、强制性产品认证审查中问题较多、假冒伪劣屡打不绝、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地区以及举报投诉较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区域。汽柴油以石油炼化企业、车用燃油调和配制企业、加油站、汽柴油批发零售集中地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

整车重点查处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认证证书与车辆不符等违法行为;汽车配件重点查处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汽柴油重点查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和掺杂掺假、虚标标号以及汽油中私自添加乙醇甲醇及其它溶剂,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等违法行为。

三、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自2017730日开始至201711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排查阶段(730-815日):策划组织现场咨询、广场宣传、展览展示等宣教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参与度和识假辩假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依法整治声势;要全面清查辖区内汽车及其配件生产销售企业,炼油厂、加油站、油库等企业的数量及规模;要全面梳理排查历年来投诉举报信息和案件办理情况。

(二)集中查处阶段(816-1110日):对历年来所办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案件实施回头看;对排查阶段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和查处,及时上报大要案件,提请上级质监部门督办重大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完善阶段(1111-1120日):要总结专项集中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及时督促和指导生产、销售企业强化质量控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整改企业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违法问题反弹。

四、任务分工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和分级管理体制,将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各股、室、队、所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如下:

1、质量监督股。制订全县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查处大要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对涉案货值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实施督办;调度、统计、上报全县汽车及汽车配件、汽柴油专项执法行动数据、案件办理和新闻宣传情况;配合省、市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

2、公平交易股、稽查队。指导各所对辖区内汽车及配件、汽柴油制造加工、销售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查处违法生产加工、销售行为;指导组织开展端窝捣点等现场执法行为,指导、支持基层所大要案件的查处。

3、各所工作任务部署安排辖区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汽车及配件、汽柴油制造加工、销售企业进行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加工行为;组织开展端窝捣点等现场执法行动,并将制假黑窝点报告当地政府,促请有关部门集中捣毁、依法取缔;负责辖区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数据、案件和执法新闻宣传等工作情况的调度、统计、上报。配合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

五、行动措施

(一)强化综合打击治理。要严格按职能分工,认真履职。一是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要及时通报经信等部门;二是依法公开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三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管制度的框架下,进一步促推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四是建立健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和协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五是加强与公安(包括交警)、经信、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二)强化案件严查彻办。结合上级部门开展的汽车及配件、汽柴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问题企业、产品,依照《产品质量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三)强化电商领域打假。按照“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强与电商平台企业的对接,结合省、市局部署的汽配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积极发现问题,反溯汽配电商生产源头,严打重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汽配的电商窝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汽车及配件、汽柴油专项执法行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强化保障,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电视访谈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同时,要加大“12315”、“12365”举报热线的值守工作,及时处置投诉举报。要加强典型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例,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及时公布违规生产企业名单。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各股、室、队、所于20171110日前将总结报局监督股,同时填报附表。大案要案和执法新闻宣传活动随时上报。

联系人:肖三明      电话:13212682228

 

 

 

 

 

 

 

 

 

 

 

抄送: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县政府办。

 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8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