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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祁东县消费品案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0 09:58

 

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文件

 

 

 

 

 


祁食药工质监字〔201734

 

 

关于印发《祁东县消费品

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所、股(室)、队、直属分局、社团组织办事机构:

    现将《祁东县消费品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621

 

祁东县消费品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费品违法行为,促进我县消费品质量提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消费品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湘质监函〔2017137号)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费品打假“质监利剑”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生产假冒伪劣消费品违法行为,使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省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行动重点

    以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学生服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空气净化器、室内加热器、节能灯具、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10类消费品为重点产品,以产品集中生产加工地、假冒伪劣案件高发地以及产品质量投诉举报较多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消费品专项执法行动,县局成立消费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官中平任组长,郝建洪任副组长,监督股肖三明、标质股陈永雄、稽查队胡斌、消保股邹锦平、各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督股,负责消费品打假行动的日常工作,肖三明兼任任办公室主任。

    四、行动时间

    2017615日至20171215日。

    五、责任分工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和分级管理体制,将本次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中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如下:

    1、监督股。组织部署对全县消费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做好后处理工作;通知、督促各工商所对严重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调度、统计、上报全省消费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数据、案件办理和新闻宣传情况。

    2、消保股。组织、协调、指导查处大要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对涉案货值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直接查办。

     3.各所。部署安排辖区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对违法生产企业进行查处;对产品质量低劣、屡查屡犯或违法生产加工的“黑窝点”进行捣毁;受理本辖区内消费品质量投诉举报,上报消费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数据、案件和执法新闻宣传等工作情况的调度、统计、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作。要将“质监利剑”消费品专项执法行动与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双打”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推动。对内要建立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外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要开展形式乡样的新闻宣传活动,营造执法打假的良好氛围。要邀请省内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参与宣传报道。要在“质量月”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端窝捣点”、查处大要案件时等执法打假新闻宣传,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各股队所办行政处罚案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上报监督股,对行政处罚案件实施案件信息公开。

    (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要认真做好消费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的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大要案件和重要情况随时报送。94日、124日前将消费品打假“质监利剑”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上报局监督股(联系人:肖三明,电话13212682228)。

 

 

 

 

 

 

 

抄送: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县政府办。

 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6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