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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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市场质监字〔2017〕11号
关于印发《祁东县猪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所、股(室)、队、直属分局、社团组织办事机构:
现将《祁东县猪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常抓不懈,确保全县市民吃上放心的猪肉及肉制品。
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祁东县猪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根据食安办关于印发《衡阳市猪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衡食安办发〔2017〕2号)的要求和县主要领导相关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管理,维护猪肉市场秩序,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猪肉及肉制品市场秩序,打断非法猪肉销售链条,全面提升猪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利用八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 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猪肉“两证两章”检验检疫上市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二、整治的内容和任务
按照“立足职能、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注重实效”的原则和“监管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针对猪肉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突出解决流通领域猪肉商品质量监管问题。
(一)严格市场准入把好市场入市关口。
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格执行猪肉检验检疫上市制度,上市猪肉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发放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针刺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齐全的肉品,严禁无“两证两章”猪肉、不合格猪肉上市经营。
(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
1、追溯管理制度。监督各市场、超市内猪肉经营者落实经营者责任制,必须全面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购销票据等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实行“挂牌经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猪肉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
2、入市管理制度。监督从事猪肉经营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开办方,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不合格猪肉市场清退制度,必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签订供货协议,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货,否则一律不准入场经营。
3、责任管理制度。监督猪肉市场、超市等开办单位落实开办单位责任制,加大对其履责情况的检查和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开办单位全面履行“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负责督导场内经营者落实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猪肉市场秩序。
加大对猪肉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社区超市和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经营者,加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不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类产品不断扩大流通范围开展连锁经营,加强“品牌肉”的监管力度建立“品牌肉”销售备案制度,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发挥品牌带动作用。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
(一)自查自纠阶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三)总结验收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猪肉市场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猪肉市场监管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局成立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猪肉及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官中平,副组长为彭健、雷刚、樊育涛、刘文军、龙飞雄、成员为各基层所、企监股、食监股、消保股、登记分局、市场分局、消委、12315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分局,罗勇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汇总上报工作。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市管分局负责组织督导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监管,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层层抓好落实。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要求,在县政府和辖区乡镇办事处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四)要加强监管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基层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市场巡查,完善巡查记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监管有记录有成效。
(五)要严格值班制度动态监管。要结合辖区市场实际建立双休日、节假日、八小时以外等休息时间监管值班制度立足职能,做到交易不散、监管不断、严防不法业户“钻空子”、“打游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对市场安全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并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确保猪肉市场安全。
抄送: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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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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