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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0 10:30

祁东县水务局

 

 

为加强河湖管理,建设生态秀美祁东,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会议文件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

通过电视台、新闻网.手机报等多家媒体对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宣传,还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河长制”工作的主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 氛围。同时积极开展“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目前已完成734(县级25,乡级375,村级334)河长公示牌的前期准备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

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县长任总河长,常务副县长、分管水利副县长任副总河长,县河长制委员会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旅游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审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县政府法制办等2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25个乡镇(管理处、办事处)总河长组成。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王定昊兼任。县水务局内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因机构设置,省、市没明确要求机构级别编制。目前,暂临时挂靠在县水政水资办,从水利系统抽调已定工作人员,目前,正在考察抽调中。各乡镇都相应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

3、专题研究部署,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3 20 下午,县长胡果雄组织部门负责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就河长制工作方案,对河长制2017--2020年行动方案开展讨论,对推行河长制当前工作安排部署,常务副县长雷建军召开推进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布置安排相关工作。

4 18 上午,在一州宾馆会议室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河长制成员单位、厂矿企业、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水利副镇长、水管站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水务局、环保局班子成员及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县委、县政府在家的县级领导及人大、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参会人员200多人。由县长胡果雄主持会议,副县长肖钟作会议主题报告,县委书记杜登峰到会作重要讲活。会上,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祁办通[2017]40号)文件,公布了全县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下发了全县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及《全县主要河流管理名录》。副县长肖钟强调:成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公布了河长制的主要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公布了全县省级河流、市级河流、县级河流河长名单,并为今后一段时间河长制工作指明了方向;县委书记要求全县各级要提高认识,抓住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强化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县长就成立河长制的必要性进行了强调,并安排参会单位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安排并落实具体工作。5月份,河长办召开全县水电站站长会议,推进落实建立村级河长制方案。全县25个乡镇(管理处办事处)已建立乡镇河长制、明确责任人。6月份全面落实村级河长制。8月份召开河长制调度会,明确乡镇及村级河长的职责。安排一河一策,公示牌等工作。

对我县河长制2017--2020年行动方案,河长办组织人员,3次到各部门研究,征求部门意见,各部门还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从用水总量严格控制、水体水质根本好转、水域岸线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量化工作目标,从24个方面安排了工作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3次会议,对各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多次讨论修改,并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和河长办文件明确下达到县直各单位及乡镇。

4、强化管理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4.1积极落实工作经费。

为了推进河长制工作,做好河道整治和砂场整治工作,目前县财政已安排专项工作经费66万元

4.2组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伍

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同意组建河道联合执法队伍,从水利、公安、交通海事、畜牧等部门抽调19人组成,并从水利系统调剂9人(含现有6人)充实河道队伍,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办公和购置执法装备。

4.3完善河长制考核管理制度

目前我县就河长制工作已制定了工作方案、部门职责、行动方案、河湖管理名录、考核办法、工作规则、会议制度、河流警示标牌界碑管理办法等制度。

4.4开展河流普查工作。

已确定白河为试点普查河流。河流普查工作正在按要求进行

4.5制订和核实河湖管理名录

我县有5公里以上河流77条,共有长度约1100公里,其中流经我县省级河流1条,即湘江,在我县长度51公里;跨乡镇的县级河流2条,即祁水白河共计长度约142公里;未跨乡镇的5公里以上乡级河流75条,总长度约958公里。对我县这77条主要河流的名称、长度、起止地点,河流比降,流域面积,流经乡村等基本情况开展了详细调查摸底登记,对沿河乡村初步拟定河长名单,制订了河湖管理名录。4月份河长办召开全县水电站长会议,对全县河湖名录进一步核实。

5、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河湖整治。

5.1落实河道保洁工作。

我县已配备河道保洁打捞船1只,聘专业驾驶员1名,2017年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

5.2积极开展河道巡查工作。

我县在湘江安排两台执法船,12名水政执法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巡查值守。全年巡查达百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和砂场整治工作。

为了落实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推进湘江一号治理工程,我县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和非法砂场。201731416日,与常宁联合开展湘江粮市至大堡河道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责令自行迁离和强行迁离措施,对该区域的12只采砂船全部实行禁采集中停靠,全面推进和完成全县沿河砂场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机构级别规模亟待明确。我县河长办拟定为副科级常设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7人,已报县编委。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河长办工作机构设置及编制要求的操作性文件。

2、工作经费盼得上级支持。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所需工作经费数额巨大,经测算,县、乡、村三级河长办工作经费和安装标识牌、界碑,一河一策普查等工作费用需600万元,因我县财政特别紧张,建议省、市财政给予适当的支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河长办机构,配齐工作人员,按上级要求健全河长办、工作机构和配齐工作人员。各乡镇落实乡村河道巡查员(保洁员),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进一步制订完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开展河道巡查。组织专业队伍,对全县77条河流开展普查,了解河流存在的问题,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和台帐,为制订和实施一河一策奠定坚实基础。

3、加大对河长制管理的社会监督力度。在全县主要河流安装界碑,在全县77条河流显眼位置竖立河长警示标识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拓展环保志愿者服务,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加强新闻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各界河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4、进一步落实好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伍,加强河道执法装备和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升我县河湖综合执法能力,一是建立健全河道管理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河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河长办,定期研究、协调河道管理联合执法相关问题,安排落实河道管理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建立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伍和执法基地建设,按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尽快落实组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伍。在沿河乡镇建立2个执法基地,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三是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装备建设,配备好执法船、执法工程船、执法仪等必需的执法装备,提升河道巡查能力、现场取证能力和对违法船舶的处置能力。四是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今年我县列入全省第二批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县,按要求建立全覆盖执法网络、执法快速反应机制、与司法对接联动机制、执法人员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