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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11-13 09:05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0日

祁东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QDCG2017077  ,委托代理编号: MZZB2017120    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QDCG201707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套

预算(万元)

1

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及运维服务

1

63.4

 

合计

 

63.4

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及运维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质量保证及服务期:伍年(其中硬件为3年);

2:达到国家标准。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网站首页设计确定后90工作日内安装并验收;

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并经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90%,留10%作质保金伍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不允许负偏离)。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合并密封)。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1117日上午 10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现场进行磋商。

六、联系方式

名称:祁东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4-6275801              

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电话:  0734-2880658 6258560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

联系人:   王莉  周玲玲13027466069

投标保证交纳账户: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光辉路支行   

   号:43001530864059666888

监管机构:祁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734-6284619

 

  2017  1110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