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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5 15:14
今年以来依据衡人社发【
2016
】
6
号文件精神,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三类(
1%
、
2%
、
3%
)调整为现在的八类(
0.8%
、
0.9%
、
1.4%
、
1.5%
、
1.6%
、
2.2%
、
2.3%
、
2.4%
)。自
2016
年
5
月起,我县所有参保企业养老保险基准费率从
20%
降低至
19%
,失业保险总费率由
2%
降到
1.5%
,已全部执行到位,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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