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4日
祁东县水务局祁水二期、白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QDCG2017066 ,委托代理编号:MZZB2017099 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祁东县水务局祁水二期、白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QDCG2017066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 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祁水二期治理工程设计 | 1 | 65.8 |
第二包 | 白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 | 1 | 70.8 |
| 合计 |
|
|
本项目分包评标,分包中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供应商只能报其中一个包段。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第一包 | 祁水二期治理工程设计 | 设计完成的内容为初设、技设及满足各阶段的测量、地勘和施工服务等,设计成果为初设、技设全套资料和地勘报告。(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设计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1、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完成时间为签订合同后40天,评审在省水利厅进行; 2、设计服务地点:祁水二期(城连墟乡段)治理工程,位于城连墟乡境内的船埠头至东风河坝段; 3、付款方式:先由中标方垫付,工程实施后付70%,工程验收后付清。 |
第二包 | 白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 | 设计完成的内容为初设、技设及满足各阶段的测量、地勘和施工服务等,设计成果为初设、技设全套资料和地勘报告。(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 1、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完成时间为签订合同后40天,评审在省水利厅进行; 2、设计服务地点:祁东县白河二期(金桥段)治理工程,位于金桥镇境内的龙门至龙溪段; 3、付款方式:先由中标方垫付,工程实施后付70%,工程验收后付清。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2.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合并密封)。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9月11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现场进行谈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祁东县水务局
电话: 18216024939
联系人: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电话: 0734-2880658 6258560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
联系人: 王莉 周玲玲
投标保证交纳账户: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光辉路支行
帐 号:43001530864059666888
监督管理部门:祁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734-6284619
2017 年 9 月4日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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