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6日
受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环卫车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车辆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QDCG2017051
委托代理编号:MZZB2017083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及采购上限值: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上限值 (万元) |
1 | 压缩式垃圾车(翻桶) | 壹辆 | 50 |
2 | 多功能抑尘车 | 壹辆 | 7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分包评标,分包中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8:00~11:30,15:00~17:30分)工作日
5.2发售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5.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报名方式:上门报名
5.5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2)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缴费证明;
(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及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六、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7年8月15日下午15:00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1、采购人: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15116845967
2、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联系人: 王莉 周玲玲 电话(传真): 0734-2880658 6258560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
3、监管部门:祁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734-6284619
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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