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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车辆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祁东     发布时间:2017-08-02 09:43

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6日

受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环卫车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车辆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QDCG2017051

委托代理编号:MZZB2017083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及采购上限值: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上限值

(万元)

1

压缩式垃圾车(翻桶)

壹辆

50

2

多功能抑尘车

壹辆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分包评标,分包中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发售时间:2017726日至201782日(8:0011:3015001730分)工作日

5.2发售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5.3发售价格:400/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报名方式:上门报名

5.5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2)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缴费证明;

(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及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六、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7815日下午1500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815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1、采购人: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15116845967

2、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联系人: 王莉 周玲玲             电话(传真): 0734-2880658 6258560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

3监管部门:祁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734-6284619

 

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726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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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