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2日
受祁东县曹口堰供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曙光路改管安装工程材料采购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祁东县曹口堰供水有限公司曙光路改管安装工程材料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QDCG2017034
委托代理编号:MZZB2017050
三、采购内容:PE100级给水管(热熔对接)dn400(1.0Mpa)、PE等径三通dn400、PE法兰接头dn400、PE电熔直接dn400等曙光路改管安装工程材料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限价为:150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且经年检合格并处于有效期;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社保登记证(或相关证明);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4.5、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
4.6、投标人提供PE100管材的卫生检测报告及质量检测报告。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9日(8:00~11:30,15:00~17:30分)工作日
5.2发售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5.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报名方式:上门报名
5.5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2)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缴费证明;
(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及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六、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15:00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祁东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1、采购人:祁东县曹口堰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307479123
2、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联系人: 王莉 周玲玲 电话(传真): 0734-2880658/6258560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
3、监管部门:祁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734-6284619
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