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人民政府
祁政提复〔2018〕2号(B类)
祁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360号提案的答复
宋玉清委员:
您在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国防设施保护的提案》(第3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军事设施保护是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重要工作职责。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军事设施保护法》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司法局联合开展《军事设施保护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网络、发放传单等方式,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规范涉及国防通信线路项目的建设程序。在《祁东县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纪要》中明确,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之前要组织国防通信线路维护单位召开协调会,弄清国防通信线路的分布情况和保护要求。规定涉及到国防通信线路保护的项目,必须事先和部队协商沟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军地信息沟通和协作,重拳打击破坏军事设施行为。
三是强化军地协同联动。有效建立县人武部与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属地乡镇(街道)协同联动,齐抓共管机制。认真梳理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协同联动、分工负责的要求压实各部门(单位)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每年开展一次《军事设施保护法》宣传周活动。其次,支持军保办充实人员力量,切实发挥作用。探索联合考评机制,把军事设施保护开展情况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再次,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对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感谢您们对我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责任领导:雷建军 联系人:高志军 联系电话:6264618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2),市政协提案委(2)。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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