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2018祁东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公开解读回应>>法治政府>>重点民生和工作

关于印发《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祁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17 15:01
  祁东县民政局   祁东县财政局   祁民发[2018] 59号

  关于印发《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为认真落实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祁东县民政局    祁东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

  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省政府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列为2018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衡阳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办发〔2018〕3号)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民发〔2018〕19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全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20元/月。

      2、全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

      以上各项指标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逐月报进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要严格月报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按月逐级上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县民政局于每月13日前将汇总情况上报至市民政局。上报的数据经县绩效部门和统计部门认定,并确保与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二是年终实地考核工作。12月上旬,县民政、财政会同县绩效、统计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做好对本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工作,并迎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检查。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项指标中凡有一项未达标考核均评定为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民政、财政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成立工作机构,确立专人负责,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密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三)加强管理。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城乡低保标准及救助水平。认真组织提标资金发放,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社会救助资金结余率控制在5%以内。要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不错不漏,精准认定对象。

     (四)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舆论氛围。重点抓好典型推介和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经验,做到家喻户晓、群众熟知。

     (五)强化督查。为推进和督促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工作实施,县民政和财政会同县绩效办等单位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督查,督查率100%。及时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领导不够重视、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严肃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