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扶领办发〔2018〕13号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祁东县2017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中药材)调整方案》的批复
祁东县绿佰珍中药材种植合作社:
你社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2014-2017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22号)精神,结合项目实际和市场规律,修正完善的《祁东县2017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中药材)调整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按项目调整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
祁东县2017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中药材)
调 整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战略,促进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民精准脱贫,确保贫困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和扶贫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双赢”,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14号)和《省扶贫办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扶办〔2016〕70号)、《省扶贫办关于继续认真做好2014-2017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22号),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以投入为保障,针对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切实按照中央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目标,着力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有力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努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加速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地域优势特色产业。
二、目标任务
1、项目年产值破4000万元。大力推进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进一步优化中药材品种结构,延伸产业链,拓展深加工,提高产业附加值,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走好基地扩张、精深加工和品牌经营协同发展路子,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年扩展种植1500余亩,产值突破4000万元大关。
2、直接帮助360户1500名立卡贫困对象当年脱贫。强化产业项目带动,发挥合作组织牵头作用,通过依法依规签定项目合作协议,在政府全程监督下,建立规范、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让加入合作社的药农分享到产业发展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以上。
三、帮扶模式
委托帮扶,即直接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运营模式,由祁东县绿佰珍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对项目实施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提供种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种植保险、统一订单收购并负责承担具体的种植任务,与贫困户签订委托帮扶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将省重点项目扶持贫困户的财扶专项资金交给合作社统一用于项目建设,年底按合同约定方式分享收益。项目合作时间5年。项目利益分配根据合作双方投资占比分配。具体运营机制如下:
1、“一带一加”机制 “公司带合作社+贫困户”。1500名贫困对象将财扶资金(2000元/人)共计投入资金300万元,委托到合作社,实行资金封闭运行,建立三方监管账户,由县农村商业银行、县扶贫办、合作社三方共同监管。贫困户享受协议保底收益(不低于贫困对象享受财政扶持资金本金的10%)。
2、“增收增效”机制 与合作社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贫困户,自愿种植合作社提供的中药材品种,合作社实行优先收购并保底价格,确保贫困户在合作社分配保低收益的基础上,增加种植收入,同时确保基地所在村每年获得5%的管理费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3、“风险保障”机制 由公司统一购买特色农业保险,确保大灾之年委托农户收益兜底保障,且每人保底收益不低于200元/年,在年底结算时,从保底收益高出部分中提留20%作为风险调节基金,以确保市场低迷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年份能
稳定增收,提留基金在下一年度年底结算时返还到位。
四、建设内容与进度安排
1、种植基地与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计划新增种植面积1100亩,其中白地市镇500亩,鸟江镇400亩,过水坪镇200亩。详见下表:
基地建设规模与进度安排表
基地名称 |
种植面积 |
品种布局 |
完成时间 |
过水坪镇种植基地 |
三星村100亩 双榆村100亩 |
白术130亩, 黄精50亩,白芨20亩等 |
2019年3月 |
白地市镇示范基地 |
老白地村400亩 铁塘村100亩 |
白术400亩,黄精20亩, 牡丹60亩,白芨20亩等 |
2019年4月 |
鸟江镇福桥村 种植基地 |
鸟江镇福桥村400亩 |
白术300亩,牡丹100亩等 |
2019年12月 |
2、加工场地建设。硬化2000平方米的晾晒场地,2019年底完工。
五、投资概算
(一)白地市镇示范基地:投入350.5万元
建设内容 |
单位 |
规模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小计 |
350.5 |
||||
1、基地道路 |
千米 |
2 |
10 |
20 |
|
2、水渠 |
千米 |
5 |
2.2 |
11 |
|
3、滴管系统 |
亩 |
5 |
0.5 |
2.5 |
|
4、深水井 |
口 |
3 |
3 |
9 |
|
5、种植大棚 |
亩 |
5 |
4 |
20 |
|
6、大型蓄水池 |
个 |
2 |
2.35 |
4.7 |
|
7、中型蓄水池 |
个 |
3 |
1.1 |
3.3 |
|
8、土地整理费 |
亩 |
500 |
0.15 |
75 |
|
9、种植种苗费 |
亩 |
205 |
|||
白术 |
400 |
0.3 |
120 |
||
黄精 |
20 |
0.5 |
10 |
||
牡丹 |
60 |
0.25 |
15 |
||
白芨 |
20 |
3 |
60 |
(二)过水坪镇种植基地:投入153.4万元
建设内容 |
单位 |
规模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小计 |
153.4 |
||||
1、种苗科研繁育基地 |
29.4 |
||||
土地整理 |
亩 |
200 |
0.12 |
24 |
|
道路建设 |
千米 |
1.2 |
4.5 |
5.4 |
|
2、种苗繁育费 |
124 |
||||
白术 |
亩 |
130 |
0.3 |
39 |
|
黄精 |
亩 |
50 |
0.5 |
25 |
|
白芨 |
亩 |
20 |
3 |
60 |
(三)鸟江镇福桥村种植基地:投入159.8万元
建设内容 |
单位 |
规模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小计 |
159.80 |
||||
1、土地流转费 |
亩 |
400 |
0.004 |
1.6 |
|
2、土地整理费 |
亩 |
400 |
0.008 |
3.2 |
|
3、种植种苗费 |
155 |
||||
白术 |
亩 |
300 |
0.4 |
120 |
|
牡丹 |
亩 |
100 |
0.35 |
35 |
(四)加工场地建设:投入30万元
建设内容 |
单位 |
规模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小计 |
30 |
||||
晾晒场地硬化 |
平方米 |
2000 |
0.015 |
30 |
(五)项目不可预见费 :26.3万元
以上(一)至(五)项共计投入资金720万元。
六、资金安排
1、财扶扶贫资金360万元(含财政支持企业发展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和土地整理费用,生产资料及人工成本等。
2、公司自筹资金36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基地和加工场地建设,日常经营管理等。
七、保障措施
1、规范内部治理。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即董事会,其成员由合作社、项目村两委和贫困户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整个项目实施管理。成立项目合作监督委员会即监事会,其成员由县扶贫办、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和贫困户代表构成,其中贫困户代表由委托帮扶贫困户民主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利益计算、委托资金收益分配及扩规投资等运营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委托帮扶贫困户利益不受损害。盈余分配原则和办法制定等重大事务,合作社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为了保障利益共享,合作社要能够正确记录和反映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要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做好盈余分配的核算工作,要鼓励和接受社员的监督,让社员享有足够的知情权。
2、按期分配收益。按照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的产业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社与贫困户合作期内,每满一个项目实施年度,合作社按期分配贫困户保底收益一次。收益分配按贫困户投入合作社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0元/人)10%计算,贫困户委托本金从第三年开始逐年返还。具体操作方法是:第一年和第二年,合作社每年分配贫困户保底收益200元/人,第三年起,合作社在分配贫困户保底收益(委托金本金的10%)的同时,同时返还贫困户委托金本金300元/人;第四年合作社按贫困户剩余本金10%分配保底收益(即170元/人),同时返还贫困户委托金本金300元/人;第五年合作社按贫困户剩余的全部本金的10%分配保底收益(即140元/人),同时返还贫困户剩余全部本金1400元/人。合作社分配贫困户的年度保底收益和返还的本金要按期支付到贫困户“扶贫卡”账户。
3、严格资金监管。一是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专户,专户专储,专人管理,封闭运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报账制管理。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预拨报帐程序”执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确保项目按进度按计划完成,防止挪用、截留资金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建立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制度,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不定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一律严肃查处。
4、强化风险管控。一是构建完善的决策机制。合作社要拓宽社员的知情与参与渠道,积极推动全体社员参与合作社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征求社员意见,增强决策的合理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增强社员对决策的监督约束功能,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合作社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二是构建有效的防范机制。合作社的管理者必须学会积极化解风险,掌握市场交易活动中的各项运行规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做好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避免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受到欺骗,从而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在最大范围内确保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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