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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祁东县2015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酥脆枣酒加工)调整方案》的批复

来源: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13 09:08

  祁扶领办发〔2018〕8号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祁东县2015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酥脆枣酒加工)调整方案》的批复

  祁东县新丰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2014-2017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22号)精神,结合项目实际和市场规律,修正完善的《祁东县2015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酥脆枣酒加工)调整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按项目调整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

  祁东县2015年扶贫重点产业(酥脆枣酒加工)项目调整方案

  祁东县产业扶贫(酥脆枣酒加工)项目于2015年12月获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批复(湘扶办〔2015〕18号)。为了更好地抓好项目的实施,推进祁东酥脆枣产业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湘扶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推进祁东酥脆枣产业链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酥脆枣种植户经济收入,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好扶贫经营组织的帮扶作用,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二、经营模式

  在祁东县委县政府及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湖南新丰果业有限公司与贫困农户按照委托帮扶方式分别对贫困户实行分贷统还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相结合、贫困户只委托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两种方式合作经营。一是对参与政府财政扶贫专项补贴及金融机构贷款的贫困户委托金本金按1万元/人分贷统还资金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500元/人,计11500元/人计算,保底分红收益方式: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按分贷统还本金10000元/人的8%、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1500元/人的10%保底分红三年,贫困对象三年分贷统还利息由县扶贫办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之后第四年、第五年,贫困户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本金的10%获得公司分红收益。项目合作期间,公司于第三年开始逐年返还贫困户本金。同时,贫困户委托金本金在签约合作的5年内不得转让和出售。二是对只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作为委托金的贫困户,公司按贫困户委托金本金1500元/人的10%分配保底收益,同时按期返还贫困户本金。

  三、扶助对象

  省里项目批复安排的祁东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2100人。

  四、建设内容与规模

  1、建设规模

  年产1000吨枣酒厂。

  2、建设内容

  2.1、土建工程。建设厂房3450平方米,附属、旧房改造3000平方米、场地绿化1.5千米等。

  2.2、枣酒酿造生产线建设。新建1000吨枣酒原材料加工、发酵、陈酿、灌装、贮存生产线一条。

  3、建设地点

  祁东县黄土铺镇压三石公路旁的共大院内。

  五、实施步骤

  1、由湖南新丰果业有限公司采取委托帮扶方式与贫困农户共同建设1000吨祁东酥脆枣酒厂。公司负责与贫困户签订《祁东酥脆枣酒加工项目委托帮扶协议》,明确贫困户利益分配、合作年限、经营方式、财务管理、风险规避等具体操作内容。

  2、以县扶贫办为牵头单位,与县信用联社、湖南新丰果业有限公司、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四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内容。

  3、具体操作实施。以县扶贫办为首,组织湖南新丰果业公司、祁东县信用联社亲临相关贫困村与贫困户签订《祁东酥脆枣酒加工项目委托帮扶协议》及《祁东酥脆枣枣酒加工项目分贷统还合作协议》(简称四方合作协议)、《祁东酥脆枣枣酒加工项目分贷统还补充协议》。

  4、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完后,经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严格审查,再报请县政府同意,方可将小额信贷资金交付湖南新丰果业全资子公司湖南鼎康酒业发展有限公司账户。

  5、所有贷款资金到位后,湖南新丰果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鼎康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必须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而县扶贫办必须定期对该资金的去向进行监督,并严格督促公司每年按时将贫困户所得利益及时发放到贫困户头上。

  6、当公司与贫困户合作协议期满后,四方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自行终止。

  六、资金概算

  经初步预算,新建1000吨枣酒厂需投资3206.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572万元(包括土地购置50亩,12万元/亩,计600万元;旧房计价180万元等,具体见表1);机械设备款667.5万元(具体见表2);科技投资款150万元(具体见表3);人员工资等管理费344万元,合计273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73万元。

  表1             土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说明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土地购置

 

50

12

600

厂房建设

发酵车间

平方米

1200

0.21

252

蒸馏车间

平方米

1000

0.08

80

罐装车间

平方米

250

0.4

10

仓库

平方米

1000

0.7

70

厂房建设

厂区道路

     

80

生产附属工程

(含咨询工程设计)

发电房、水塔、场地绿化、围墙护砌等

     

120

附属旧房计价

 

平方米

3000

0.6

180

装修工程

办公室+实验室+宿舍

平方米

3000

0.6

180

合计

1572

  表2                 设备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

发酵车间酿酒设备一套

1

295

295

2

包装线

1

37

37

3

意大利活塞泵

2

10

20

4

酒坛一批

1

20

20

5

锅炉

1

19

19

6

仪盟A91气相色谱白酒分析系统

1

19

19

7

四元梯度自动系统

1

18

18

8

蒸馏器附属设备

1

17

17

9

酿酒废水处理站建设

1

15

15

10

制冷系统

1

14

14

11

果蔬烘干机

3

4.5

13.5

12

发酵区温度自控系统

1

13

13

13

Z型提升机

1

12

12

14

纯净水过滤系统

1

12

12

15

其他设备

若干

/

143

合      计

667.5

  表3                科技投资明细表

序号

项目

内容简要

工作量

投资额

(万元)

主要作用

     

单位

计划数

   

1

技术引进

         

2

技术协作

     

120

 

3

技术培训

员工技术培训

及考察学习

人次

30

30

提高员工技能

4

新技术研发

         

5

其他

         

合计

150

  七、筹资方式

  1、分贷统还资金:1082万元,

  2、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415万元,

  3、新丰果业自筹资金:1709.5万元,由湖南新丰果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鼎康酒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管理。

  贫困户借款采取分贷统还的方式,贷款由公司担保,所有贷款直接进入公司帐户。

  八、财政专项资金用途与到户安排

  本次省扶贫办安排我县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415万元,其中315万元分配给贫困户,每人1500元,2100人共计315万元。100万元支持公司枣酒厂建设,主要用于酒厂仪器设备购买、科技投入、厂房建设、原辅料购置等财政支持补贴性支出。

  九、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实施方案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到位,使贫困农户真正得到实惠,经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湖南新丰果业有限公司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鼎康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全权负责项目实施,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购置、采购等管理与日常事务工作。湖南鼎康酒业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县扶贫办、县信用合作联社监督,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严格项目管理。在项目建设中,根据《项目书》规划设计要求,公司与贫困户按委托帮扶方式经营,公司与贫困户签订委托帮扶协议书,并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法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进度、工程造价、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等负责。

  2、严格财务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县扶贫办、县信用合作联社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专账、专人的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严格按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分段拨付建设资金,并定期检查资金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产生最大的投资效果。

  3、严把项目质量。一是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查、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选派监理人员按照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跟踪管理。三是严把项目质量验收关,严格审核项目费用和质量,自觉接受县扶贫办、县信用合作联社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工程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利益联结。按照委托帮扶协定及项目实施要求,坚决兑现入股贫困农户收益分红,切实保障入股贫困农户利益。

  1.本金分红。贫困户参与公司项目合作每满一个合作年度,公司分配贫困户保底收益一次。收益分配按分贷统还资金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别计算,分贷统还资金按每年投入10000元/人本金的保底8%计算,分配收益自公司与贫困户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之日起至分贷统还贴息期满为止,时间三年,每人每年保底800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每年投入本金1500元/人的10%计算,分配收益自公司与贫困户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之日起至合作期满时止,时间五年。公司务必按协议约定将贫困户保底收益及时支付到贫困户“扶贫卡”账户(即第一年保底分红150元/人、第二年保底分红150元/人、第三年保底分红150元/人、第四年保底分红120元/人、第五年保底分红90元/人)。

  2.本金返还。公司对贫困户投入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实行分期分批按年度返还本金,收益分配按贫困户委托本金额度保底10%计算,再根据项目每年实际情况进行结算。第一次返本从公司与贫困户签订合同期满足三年(即2019年底,更正补充协议的“2018年底”时限)开始,首次返贫困户本金300元/人;第二次合同期满足四年返贫困户本金300元/人;第三次合同期满足五年返贫困户本金900元/人。

  3、其他收益。双方合作期间,项目基地雇工,甲方必须优先雇佣乙方剩余劳动力,保障其劳务收益。同时,双方合作期间,乙方自行种植的黄花菜,在质量达标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最低保底价优先收购,达到乙方利益最大化。

  附:祁东扶贫重点产业枣酒深加工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概算表

  祁东县扶贫重点产业枣酒深加工项目

  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表

编号

项目名称

项 目 任 务

资金来源

投资金额

  (万元)

完成时间

1

规划酒厂用地

从新丰果业共大基地圈定酒厂建设用地50亩

自筹

600

2016年01月

2

土建工程、装修工程

建设厂房、实验室、附属旧房改造及装修、场地道路绿化等

扶贫项目资金公司自筹资金

792

2018年12月

3

旧房计价

3000平方旧房参与项目建设

自筹

180

2016年01月

4

技术开发

技术引进、技术协作及新技术研发

扶贫项目资金公司自筹资金

150

2017年12月

5

机械设备购置

酿酒生产线车间、包装线车间、烘烤冷藏设备等

扶贫项目资金公司自筹资金

670.5

2018年11月

6

人员工资

酒厂管理、员工、日常费用支出

扶贫项目资金公司自筹资金

344

2018年10月

7

流动资金

原辅料购置

扶贫项目资金公司自筹资金

470

2018年10月

合     计

3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