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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明细表

来源:祁东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10-1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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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东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明细表      2018年9月
学段 项目名称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资助比例 办理流程
学前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 在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确保享受资助)。 每生每年
1000元。
全省按在园幼儿数10%确定,其中贫困县为15%,其他地区为7.5%,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我县享受的比例为15% (1)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2)各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3)幼儿园将评审结果在园内进行5天的公示;(4)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上报县教育局汇总备案;(4)县财政局将资助金拨付到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义务教育 一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经县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享受资助)。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按在校寄宿学生人数的40%确定,重点向农村中小学校倾斜。 1)符合条件寄宿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2)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资助条件、名额等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3)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5天;(4)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备案;(5)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普通高中
教育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确保享受)。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 按普通高中在校人数的30%确定。 (1)符合条件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2)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资助条件、名额等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3)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4)各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备案;(5)县财政局将资助金拨付到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中等职业
教育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1-2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享受资助) 每生每年2000元。 按中职学校在校人数的15%确定。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2)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3)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4)各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备案;(5)县财政局将资助金拨付到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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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