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双轮驱动 助推脱贫攻坚
——祁东县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典型材料
祁东县民政局
(2018年4月)
祁东县地处衡阳市西南部,辖24个乡镇(街道)、1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总面积1872平方公里,总人口1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7.82万人,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贫困村55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434人。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放到脱贫攻坚大盘子谋划,充分发挥农村低保政策对农村脱贫兜底作用,坚持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双轮驱动”,以“清理整顿及精准认定”为抓手,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以实现两项政策有效衔接为目标,会面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至2018年3月底,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由18998户25600人减少到8234户14970人,月人均救助水平182.49元;兜底脱贫对象911户1970人,月人均救助水平272元。2017年全县实现30669人成功脱贫退出,贫困人口发生率1.001%,其中农村低保户9687户10500人,大大提高了农村低保对脱贫攻坚的贡献率,目前我县已经通过省脱贫攻坚实地评估考核,即将实现脱贫摘帽。总的来说,我们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牢牢抓住“清理整顿”这一根本,摸清低保底子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对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祁东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文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督查,亲自调度,多次深入农村,走进农户,了解实情,确保工作高位推动。县与乡、乡与村之间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人人有任务书、事事有时间表。县电视台、新闻网、祁东时报等县内主流媒体进行专栏报道,马路沿线、人流密集区域和镇村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130余处,张贴宣传横幅标语1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余份,利用微信、QQ、微博等自媒体扩大宣传阵地,达到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效果。同时加强政策创新,出台《祁东县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10多项政策文件,从政策机制上规范和保障农村低保制度及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落实,编密织牢兜底安全网。
二是做到精准识别。坚持先清理再认定,找准问题原因,对标低保条件,严把出入关口,出台《祁东县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评估办法》,按照收入量化核算、财产定性分析的方法,精准估算家庭收入,精细清理识别纳入。各乡镇(街道)实行“党政领导包片、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专门班子对申请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家庭100%入户统一调查,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拆户保”“违规保”和贫困户家庭收入进行重点核查,既要求入户,还要求入邻,全面调查,严格把关。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破除“平衡”思想,解决“拆户保”问题,把准收入和财产条件标准,正本清源,解决“违规保”问题。我局与扶贫、住建、车管、社保等部门强化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实行联合认定,无论是新增的还是原有的低保和兜底对象都一一进行核实,全面掌握对象户家庭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和已享受对象,及时清退,均下达告知书,进行书面说明,确保有理有据,以理服人。
三是严格程序操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初审、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认定操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申请遵从自愿原则,由村民自行提出申请,撰写申请书。从村“两委”、村党员和村民中抽取30人以上组成民主评议组,其中村民代表占民主评议组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我局与扶贫、卫计、残联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对乡镇(街道)清理整顿和认定情况进行核查,抽查40%以上村,对抽查村的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100%入户,逐一核查,联合认定。严格执行三个“不认可”,即“入户调查情况不清楚的不认可、民主评议未通过的不认可、公示不到位的不认可”。统一制作公示牌,将认定审核情况和评议结果及时公开,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尊重人民意愿,广泛接受人民监督。
二、牢牢把握“动态管理”这一关键,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搭建信息平台。我局加强了与扶贫、残联、银行、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的业务衔接合作,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搭建了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与民政低保对象的信息比对工作。及时分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字、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数据等资料,并逐户核对低保户和保障兜底对象的户籍、车辆、婚烟、城乡居民医保、工商个体、工商企业、财政供养人员、残疾人登记8类信息,定期与扶贫部门交流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指导乡镇(街道)及时更新低保对象人口数据,实现精准保障、公平保障。
二是规范动态管理。建立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通过扶贫帮扶,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收入水平明显高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再符合低保政策的,按规定予以清退;对因特殊原因重新返贫的贫困户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不定期对上年度已经脱贫的、低保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收入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享受低保群众有异议、有反映的对象户进行重点清查,对已经脱贫、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和兜底对象坚决予以动态退出,杜绝“人情保”“违规保”等现象再发生。对因灾、因重大疾病返病的已脱贫的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按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切实提高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实现“应出尽出,应进尽进”。
三、牢牢压实“政策衔接”这一保障,确保落地落细
一是推进“两线合一”。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稳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2016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补助标准为242元/月,全年保障金为2904元,与上年贫困线标准保持一致。2017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272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补助标准为272元/月,全年保障金为3264元,超过国家贫困标准线3208元。今年我们待国家贫困线标准调整后再相应调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真正做到“两线合一”。
二是坚持“双向受益”。除政策规定的四种单人户保障对象外,将低保对象户以户为单位全部录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录入率100%,农村低保对象录入率达到80.6%。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的低保户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同时,还能享受相关扶贫开发政策,按其致贫原因,分别纳入产业扶持、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生态保护、教育扶持、医疗保障、资产收益、光伏扶贫以及社会扶贫等政策享受范围。未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对象同样享受扶贫开发政策,2017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享受扶贫开发政策52341人次,受益金额3800万元。建档立卡的贫困对象没有劳动能力的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且符合农村低保政策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人口实行医疗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出台了《祁东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四大类九种疾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10%,在县人民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对因病支出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实行临时救助。2017年,医疗救助建档立卡人口8216人,救助金额660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既能享受到低保的待遇又能得到扶贫开发的实惠,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