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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临时救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祁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17 15:02

 

 

 

 

 

祁民发[2018]69号

 

 

关于开展全县临时救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

   

 

为落实县审计关于“乡镇民政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经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县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 2015 ] 21号)文件精神,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结合全县临时救助工作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我县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具体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审批的程序进行。

(2)检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是否按要求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进行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是否到位。

(3)检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是否规范。发放手续是否健全,发放方式是否规范,临时救助资金是否扎实发到对象户手中。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是否实行打卡社会化发放。

(4)检查临时救助信息管理情况,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纸质档案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建立台账进行信息化管理。

(5)检查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6检查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情况,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是否及时受理、承办、转办相关临时救助诉求,是否发挥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凭证、随机抽样、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由县救助管理局抽调专门人员联合民政局财务室组成联合督查组,负责具体实施。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检查从7月12日起至7月26日结束,共分个小组。

第一组:陈助元、陈美丽、曾鹏、龙凌

联络员:龙凌

检查乡镇:过水坪、双桥、灵官、风石堰、白地市、马杜桥

第二组:李光明、丁立、石友琼、肖金春

联络员:石友琼

检查乡镇(街道):永昌、洪桥、金桥、粮市、河洲、归阳、鸟江、蒋家桥、凤歧坪

组:彭亚琪、刘英姿、彭晓红、谭斌、

联络员:谭斌

检查乡镇(街道):玉合、白鹤、石亭子、黄土铺、官家嘴、步云桥、砖塘、太和堂、城连墟、四明山

车辆安排:

由县救助局办公室李慧英负责与县公车办联系。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临时救助工作事关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严格依法依规实施临时救助,要对前段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认真自查自纠,对存在突出问题即行即改,并严格规范,积极配合全县性工作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走过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要严明纪律。各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要严明纪律,轻车简从,不得收受乡镇(街道)土特产、红包、礼金及超标准接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3、要确保实效。此次检查旨在发现问题,规范整改。各检查组人员应严格对照检查标准及内容逐项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台账相结合,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2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临时救助对象抽查率不低于30%。检查后各组要及时小结,于7月28日前将检查工作小结交民政局办公室,民政局办公室要形成全县性的工作小结。要建立临时救助工作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临时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安全、有效进行。

  

祁东县民政局

2018年7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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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