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食药工质监字〔2018〕58号
关于印发《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
管理局食盐市场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分局)、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印发 |
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食盐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488号)、《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6〕2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6〕31号)文件精神,以及《食盐专营办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全县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障盐业体制改革各项措施顺利实施,针对盐业体制改革以来出现的市场经营管理秩序混乱、食盐安全隐患增大的局面,坚决制止各类非法经营食盐行为,整顿规范我县食盐经营管理秩序,让全县人民吃上“安全盐、放心盐”,决定于2018年8月至11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是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正式实施的起步之年,存在各种难以预测的不确定因素,通过有针对性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涉盐违法行为发生,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消除食盐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
二、工作重点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工信、公安、盐务等各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贩假盐、无食盐批发许可证批发食盐、食盐零售单位和食品加工用盐单位无证批发购进食盐等违法行为,彻底净化盐业市场。
(一)重点整治范围
县域范围内食盐零售批发户、商超、餐饮用盐单位、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单位食堂、农贸市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无证照生产、批发、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2.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假劣食盐,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盐等非食用盐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行为;
3.具备跨区批发资质的企业,违反国家政策要求的产销一体规定,采用签订委托代理、虚假用工合同、虚假物流配送协议的方式,违规开展食盐转代批活动;
4.从事食盐零售、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从不具备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手中违规购进食盐的行为。
5、对我县食盐市场上在售的全部食盐产品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抽检。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上旬)
积极与县盐业公司对接摸清我县经销食盐产品的主体户数。对目前我县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的情况及经营模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排查违反相关盐业体制改革精神的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统计我县销售的食盐产品品种。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
与各所衔接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建立食盐经营户的档案;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盐改政策、发布食盐消费提示及通告;在各乡镇主要街道张贴《关于加强全县食盐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向各商场超市、学校食堂、用盐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发放《食盐专营办法》及相关食盐安全宣传资料。
(三)专项整治阶段(9月至—10月)
各行动参与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从严从重打击,追根溯源,曝光典型,在全县范围内形成食盐市场整治高压态势。
(四)总结完善阶段(11月)
各单位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30日前上报县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雷春祁,电话:18975449716。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维护人民群众食盐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各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所(分局)和相关部门要高度认识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把保障食盐安全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并作为保障民生和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保证本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局成立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官中平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金元、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育涛任副组长,各所(分局)、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督管理股,雷春祁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食品监督管理股负责牵头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对盐业体制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打击制贩假盐专项治理成果,披露一批制贩假盐典型案件,形成对制贩假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震慑力,营造良好的盐业体制改革舆论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开通食盐安全专栏,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盐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
(四)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要同工信、公安、盐业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在搞好联合执法的同时,要注重调查研究、分析把握暴露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构建食盐安全联合整治长效机制,努力营造监控有力、服务规范、源头可控制、进货有保障、信息可查询的消费环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