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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祁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8 14:48

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祁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

 

县人民政府:

现就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汇报传达衡阳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衡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

(一)强化党委食品安全领导责任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工作重点,县委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三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党委、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党委(党组)积极为县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建言献策。

四是重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队伍,优化专业结构,切实解决工作力量、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

五是领导和督促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党委工作部门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六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政府食品安全行政责任

一是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实施专项规划,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是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加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农产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

三是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和稳定的增长机制。

四是县政府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实行无缝对接。

五是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行为。

六是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动员部署、督办落实和提出意见建议等。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是严格食品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各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党组)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负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流程式工作规范、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将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安排等确定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督查范围。 

加强约谈通报。县委、县政府建立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警示约谈、情况通报。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或者未明确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党政领导依纪依规严肃问责,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宣传,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对各类主体分类培训,共办培训班23期,培训人次达29530人次,实现质量承诺、责任告知率、培训率100%全覆盖。举办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餐饮服务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810余人。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宣传周”“3.15”打假活动日、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多渠道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38000份,接受咨询1000余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情系千家万户”活动。充分利用广告栏、广播、电视媒体等宣传工具,结合微信、网络、手机报等形式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畅通12315、12331等热线电话,到目前共接到129起咨询、举报,涉案金额28390元。

(二)抓监管,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向好。一是狠抓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全县农资、农药、饲料、兽药、种子等商品的综合监管,抽检样品6174个,合格6119个,推进健康种植养植、规范农兽药使用行为。抽检粮食样品281个,全部达到国家粮食检测标准。二是狠抓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及餐饮环节监管力度。狠抓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从重处罚生产婴幼儿辅食“米粉”的湖南同聚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食品2100件,价值40万元。加强食品流通领域中的婴幼儿奶粉、乳制品、白板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米粉、豆制品、黄花菜等大宗食品的日常巡查。加强对餐饮、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的日常监管,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对85个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对全县138个持证餐饮单位开展动态等级评议。开展“两考”“黄花菜节”、省十三运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就餐人员的食品安全。

(三)抓重点,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等投入品的违规违法行为;禁限用农药、瘦肉精、饲料兽药、水产品、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开展春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老”行动、防控食用野生毒蘑菇、食品安全“百日整治”“一桌餐”“私房菜”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网络食品、酒类市场、黄花菜市场等18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办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3起,取缔无证无照餐饮单位3家,没收商标侵权白酒130瓶,收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黄花菜10吨。

(四)抓演练,突发事件处置得当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特别是事发单位、医疗机构报告、部门间通报、召开紧急会议等环节,达到现场练兵、相互学习、提升能力的效果。8月底9月初,面对部分乡镇发生少数村民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积极救治上报,县食安办及时召开全县防控野生蘑菇中毒紧急会议,安排部署野生毒蘑菇清查收缴工作。各单位响应迅速,各司其职,程序完整,环环相扣,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虽然今年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安全隐患和深层次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相对滞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监管对象点多面广,但执法人员年龄老化、专业技术和检验检测能力不强。加之,大部分基层监管人员只有1-2人,基本没有执法车辆,设施设备严重不足。硬件设施、执法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经费等方面保障不够,很难有效监管基层食品、农产品安全。二是食品安全宣传氛围仍有欠缺。食品安全宣传载体和方式还不够丰富,消费者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律维权意识薄弱,食品安全全民参与及监督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下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面完成年度工作重点和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抓紧实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责任落实,加大招考力度,充实监管队伍。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农业、卫计、教育等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加大对学校、农村、城乡结合部、敬老院、隐蔽场所、水库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三无”产品、索证索票等重点内容,婴幼儿奶粉、白板肉及肉制品、酒类、米粉、豆制品、黄花菜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结合省委环保督察,把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水、土壤污染问题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中一揽子解决。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向食品从业人员、监管人员和广大消费者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强化诚信守法和消费维权意识。

(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建议县政府加大对基层站所的基础投入,确保食品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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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