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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洲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公交停车场充电站)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29 04:05

  祁洲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公交停车场充电站)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祁洲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公交停车场充电站)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招核字[2018]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和农发行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祁东县公共交通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洲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公交停车场充电站)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祁东县城区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包含设计及施工招标,施工部分主要包含排水沟、土石方回填、场地硬化、围栏、公交调度用房、充电站(桩)基础、绿化、雨棚等内容。

  2.4招标范围:祁洲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公交停车场充电站)基础配套设施工程EPC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

  2.5.1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文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网上备案登记截图;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相关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设计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施工项目总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09月 29日至2018年 10月 0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其他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建造师)。

  8.投标经济补偿

  8.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同时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10.1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县公共交通公司

  地 址:祁东县祁丰停车场

  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18007473088

  代理公司: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1862747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