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风石堰镇第二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AH-2018-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东县风石堰镇第二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已由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招核字[2018]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省级、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祁东县风石堰镇教育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祁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东县风石堰镇第二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祁东县风石堰镇。
2.3 工程概况:四层教学楼2117平方米,四层宿舍楼房2153平方米,食堂3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16平方米。总投资约559.91万元。
2.4 工期要求: 10 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国家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6]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 2018年02月至2018年0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有效的查询方式及密码。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挂网之日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利益相关企业不能同时报名参与招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16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没注明项目名称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帐 号:5063 0188 0001 1115 2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7.2网上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8.开标时间
8.1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会议参加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3开标时投标单位超过15家时现场抽取8家投标单位进入下轮评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未超过15家(等于15家)时,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1.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1.2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中标价的10%交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退还时无息退还。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县风石堰镇教育管理中心
地 址:祁东县风石堰镇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9734355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祁东分公司
地 址:祁东县祁丰路455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734-7866558 1802766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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