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县在2020年6月底前,对各工程建设项目中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企业申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以下企业符合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现公示如下:
一、湖南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金鼎江山住宅小区第二期5#、7#楼工程项目;
二、湖南弘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祁东县万昌华府工程项目;
三、湖南山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悦城˙梧桐上”工程项目。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通过当面、电话或邮寄方式向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日期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5月20日
邮寄地址:祁东县政府633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600
联系电话:6264547
监督电话:6259278(县纪委监察委驻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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