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街道、管理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你们呈报的“关于申请变更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核查,你们提出的变更请求,符合实际情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同意你们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内容详见附表)。请你们迅速按照项目变更后的批复内容抓紧实施。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祁扶领发〔2018〕8号)文件要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追责。
特此批复。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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