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2020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重点民生

2020年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实地考核工作方案

来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18 08:59

根据《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湘扶发〔202011号),为做好实地考核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地考核对象

51个贫困县,63个非贫困县,14个管理区。

二、实地考核内容

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脱贫退出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克服疫情灾情影响、问题整改落实和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考核。

三、实地考核组织

脱贫攻坚实地考核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省扶贫办和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分组安排。

全省组成14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考核1个市州根据任务量不同下设2-5个小组,原则上每个小组负责2-3个县市区考核

(二)人员安排。

1.实地考核组。每个实地考核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组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副组长1名,由市州扶贫办副主任担任总联络员1名,由组长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担任。每个考核小组13人,设小组长1人,材料综合员1人,组员由省常态化联点督查组、同类市州抽调人员联合组成。

2.监督指导员。对每个考核组派出I名监督指导员。人员省扶贫办抽调。监督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是监督实地考核组从严从实考核,严格界定考核范围内容,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二是指导各考核组准确把握考核标准和评分尺度,参与疑仪问题的研究和复核,向考核组提出自己的意见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偏袒考核方或者被考核方。督促实地考核组每天及时将疑似问题收集汇总后报省扶贫办。三是监督被考核单位是否存在干扰考核、弄虚作假的行为。四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要求,并监督考核组和被考核方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行为。五是对考核组成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有权提出召回建议,经研究批准后换人。六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了解到的疑似问题和计分情况不得擅自向被考核地区反馈。

四、考核步骤

(一)动员培训。1111日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一级培训),主要培训考核安排、内容、方式等要求。参训人员为各组组长(28人)、总联络员(14人)、组员240人(省常态化联点督查组调的144人,各市州调的小组长和材料综合员计96人),监督指导员(14人)

(二)实地考核。1114日--25日左右,14个考核组赴各地开展实地考核。易地扶贫搬迁实地考核由省发改委同步单独组织实施。

1.二级培训。14日,考核组所有组员在被考核市州府所在地集合。召开考核组内部工作培训安排会,由组长和总联络员对所有组员进行培训,提出工作安排和要求,并做好各小组组内分工。

2.听取汇报。一是召开市州级情况见面汇报会。召开市州见面汇报会,听取全市州年度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与取得的成效(湘西州一并汇报东西协作工作情况),提出配合考核工作要求。随后各小组分赴考核县市区(由第一个受检县来接)。二是召开县级情况见面汇报会。听取全县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与取得的成效(湘西自治州有东西协作任务的县一并汇报东西部协作工作情况),提出配合考核工作要求。

3.查阅资料。对照实地考核指标,查阅县级工作部署和政策实情况。了解全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政策措施出台情况(主查阅2020年资料)。了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存在的难不足等情况。

4.考核抽样。(1)村抽样。贫困县、非贫困县抽查3个贫困其中应有12019年退出村,其余两个村为2015年-2018年退出村且退出年度不同),2个非贫困村;管理区抽查2个贫困村,1个非贫困村。原则上抽查不同乡镇、位置相对偏远且贫困户相对较多的村,由省扶贫办统一抽取,密封后交由组长分发到各小组。依据实地工作安排计划,在进村入户调查出发上车前,由考核小组长当众拆封公布当天所选抽查村名单(拍照留存资料)2)户抽样。每个村抽取贫困户25(统筹考虑2020年脱贫户、危房改造户,脱贫不稳定户、低保户、就业返乡户、残疾人户、生态护林员户、公益岗位户、禁食禁养户等,重点抽查地处偏远户、交通不便户和家庭有特殊困难户),非贫困户5户(以边缘户为主)。如果出现个别村不能满足抽样条件,样本户可在其他抽样村进行统筹(可先抽选非贫困村,以便样本数达标)。调查户数总规模150(管理区90户)。

5.进村入户调查。结合考核内容,抽取样本户,进行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项目现场,详细核实情况。考核组成员督指导员开展工作的时候要统一佩戴工作证(由被检查市州依据省里样本格式为检查组制作)。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应当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

6.问题研判。一是建立日碰头制度。考核小组成员每天一碰头,每天一汇总,每天一报告。二是建立疑似问题清单管理制度。于发现的疑似问题反馈核查。各小组长对把握不准的疑似问题逐日研究形成问题清单,每天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召集副组长,监督指导员共同研判,提出具体意见,对异议较大的疑似问题,安排各组总联络员汇总形成大组疑似问题清单(附件12),报省扶贫办督查考核处,经省扶贫办专家组研究后统一回复。三是建立疑似问题核查机制。对于考核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与基层沟通,允许基层解释说明,提供证明材料。四是建立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对于考核组发现的所有问题,逐县进行汇总。考核结束时,全面向被考核县市区反馈。各县市区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整改到位情况由市州汇总认可后报省扶贫办,作为整改成果纳入考核。

(三)情况汇总。各考核小组完成实地考核后,分县形成考核报告,经小组长、大组长签字后,连同考核原始资料封存,由总联络员和各小组人员统一于1130日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禁超范围要求提供资料。考核组要求被考核县提供材料的范围:1.被考核县提供抽查村贫困户、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危房改造对象等相关信息。2.需要从系统或台账中了解全情况的,现场调取查阅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不得要求全盘拷走或全盘打印数据。3.按实地考核方案需从系统中抽取进行电话询问的,现场从系统中调取进行电话询问。4.通过入户调查发现疑似问题的,可以要求查阅相关台账。5.涉及实地考核内容需提供的其他考核资料及信息。

(二)严禁实地考核期间开展即时问对于考核发现的疑似问题,各考核组要认真核实,被考核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实地考核期间,各地不得开展即时问责。

(三)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组的要求:一要较真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程序步骤,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准规范,敢于揭短亮丑,深入查找问题。对于发现问题隐不报的将严肃处理。二要公正考核。实地考核中对发现的疑似问题,要认真深入核实,确保准确客观。三要廉洁考核。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要求,严禁超规格超标准就餐住宿,严禁收受礼品馈赠,严禁向被考核地区提出考核工作之外的接待要求。四要严格保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妥善保管考核资料和录音录像资料,不得向被考核地区反馈具体得分结果,核实问题要注意保护提供问题线索人员。同时,不得要求村级填表报数。对被考核单位的要求:是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考核人员和监督指导员,严禁安排与考核无关的活动。二是严禁提供虚假资料、虚假证明和错误信息误导“考官”。三是严禁干扰阻碍考核必要的带路人员、翻译人员和考核联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陪同实地调查,或以提供服务为名部署大量人员跟踪调查禁止威胁、叮嘱、培训被调查人员回答问卷或代替被调查人员回答问题严禁通过各种方式监和打探考核调查进度与结果。考核组遇到扰行为,应及时向组长和监督指导员报告,由组长通报相关地方和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并纠正。如干扰严重且不改正,考核组可终止考核活动并报告省扶贫办。干扰考核工作情况纳入接受考核地区定性评价范围。

(四)严格执行差旅标准。各考核组成、监督指导员考核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严格按照出差标准和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账。并凭此方案作为报帐依据。

联系人:杨笛、刘迟、杨森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8办公楼2203室、206

电话:0731--82212891 82210052  13017389663

邮箱:1364804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