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不动产登记  
信件内容  

买的第一个不动产,办理初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祁东县明祥路与新丰路交汇处,

 
办件编号   202003202683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3月20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3月26日  
答复内容  

3月25日,接到群众咨询件后,中心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和回复,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谭先生咨询的问题是:购买了一个不动产,办理初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由于谭先生没有说明具体情况,我们电话联系了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谭先生购买了位于莲花路北侧的华韵二期,该不动产登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提供下列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2、买卖合同;3、相关税费缴纳凭证;4、其他必要材料。

经电话了解谭先生已提交相关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结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在湖南不动产和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祁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