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农村宅基地证  
信件内容  

领导好,请问建了几年的房子,没办宅基地证。现在补办需要收费吗?如收费标准是多少呢。谢谢

 
办件编号   202004023413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4月02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5月12日  
答复内容  

邓德元同志:

关于您于2020年4月2日咨询的“请问建了几年的房子,没办宅基地证。现在补办需要收费吗?如收费标准是多少”问题,根据您咨询宅基地办证情况,现由我局相关股室回复如下:

一、农村村民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即“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农村住宅,建房用地面积控制在省、市标准范围内(每户村民占用耕地不得超过130平方米,荒山荒坡不超过210平方米,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农村村民建房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农村村民建房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在水源保护地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内选址。严格控制占用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占用林地需办理林地手续。若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农村村民建房必需“先批后建”,未办理用地手续又已建成房屋的属于“未批先建”,这种情况需先进行处罚程序后补办用地手续,需缴纳罚款方能办理用地手续。

四、鉴于您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先以农村村民建房名义书面请示我局,若在县城一、二类规划控制区域内请先办理规划许可证方才补办下步用地手续。

                                  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