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财政局在接到举报人刘某某于2020年4月17日向祁东县书记县长信箱的投诉信《粮市镇唐志勇所长为什么总是向下属借钱》后,高度重视并立即派专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祁东县财政局首先跟举报人刘某某通过电话和短信取得了联系,举报人刘某莫所说的在粮市镇政府上班的家里人、姓谭、女性,是唐志勇的同事;说唐志勇经常打电话给她,向她借钱,在没有借到钱的情况下,就多次用电话骚扰她。刘某某所说的谭某某,据我们调查了解判断就是粮市镇财政所原出纳谭某某,现为白鹤铺街道财政所会计,而举报人所说的粮市镇财政所唐志勇所长实际是粮市镇财政所副所长。 二、对被举报人唐志勇情况了解如下:据唐志勇本人说“我从2018年2月因心脏搭桥手术住院以来,到2019年元月上班至今,除了向镇财政所两位出纳借过钱,没有向其他人借钱。借钱一般都是300-500元,超过1000元以上的都是通过领导审批同意的,从财政所借的,在两位出纳调走前,借款已全部还清。除此之外,我可以用我的党性和工作担保,没有向所内下属借钱,更谈不上用任何下流语言去骚扰他人。”同时他还反映,在2017年前向衡阳一家网贷公司借过1万元后因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擅自提高还款额度而产生分歧。因没有还款,他认为是这家公司借谭某某家里人的名义恶意诽谤攻击他、逼他还线。 三、跟举报人提到的谭某某也了解了情况:谭某某说“我家没有这个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的刘姓家里人(或亲戚),同时谭也没有向家里人提起过唐志勇借钱一事,以前她在粮市镇担任出纳的时候,是借过几次钱给唐志勇,大的1000元并通过写借条和领导批示同意才借出的,小的300一5O0元作为私人借款借出的,而且一到发工资补助就还清了,根本不存在因借款而产生矛盾,更谈不上电话骚扰。同时谭某某还提到唐志勇曾经向衡阳一家网贷公司借过款,把她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码透露给这家公司,所以唐志勇在没有还钱的情况下,网货公司还多次打电话骚扰我。” 四、举报人刘某某的电话号码15311998912归属地为北京,身份证号码为4127251979********,属地为河南省周口店鹿黾县户籍地,实质举报人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 祁东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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