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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期盼领导,查处村两委及扶贫领域“微腐败”,还我落叶归根之盼  
信件内容  

      祁东县人民政府:

      我属洪桥街道办,高基村唐家岭一个贫困户。名叫:唐双喜,我现年60有4。有一个老伴,(由于年幼家贫发烧,无钱医治导致大脑有些许问题,不会做饭,干家务)唯一的希望育有4女,(一女实在无能力抚养,很小的时候已送人)好不容易拉扯大三个也无能力培养甚至9年义务教育也没办法读完。虽然现已成家,各自远嫁他镇,也出去打工,常年不在家。 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现在身在深圳打零工,边养病。由于长期没在家。低保没接到通知,不知道还需要年审,也被顶替。家里房子年久失修,已经没法住人。  本打算今年回家养老由于疫情原因暂时回不来。听说旁边邻居的危房都解决了,就我的长期没着落。可能长期没跟村干部沟通。他也许把我忘记了。现在是无家可归。左右为难。 毕竟年纪已经上来了。不可能长期在外面漂泊。 我电话:15718220900  

举报:唐家岭村两委,及扶贫办多年处事不公。全组隔壁邻居旧房都有改善。唯独我不管不问。我已经古稀之年,黄土埋了半截之身。无权无势。活了大半辈子从没为自己的利益争取点什么,也从不为自己所属的乡村政府添麻烦。临老不得不为现实生活低头。

诉求:本人能力有限,古稀之年,故土难离。了却我落叶归根之盼。恳请政府,申请公租房。或者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把老屋看能否修缮下颐养天年。余生仅靠耕种几亩薄田,了此余生。


 
办件编号   202004223751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4月22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答复内容  

我街道已收悉交办函,现回复如下:

唐双喜,男,身份证号码:4304261955********,配偶胡禾花,身份证号码:43042619680********,夫妻双方共生育4个小孩,

现大女儿唐明玉已外嫁白鹤街道,二女儿唐玉平已外嫁黄土铺镇,三女儿唐恋已外嫁金桥镇。


经调查,本人唐双喜和配偶胡禾花2015年年前因肺炎到广西三女儿家住,一边看病,一边帮女儿看店。后夫妻两人到深圳当环卫工人,工资待遇2400元每月。妻子在深照顾丈夫,据本人自述多年来务工收入有存款近10万元左右。

二女婿,在深圳进厂打工,月工资5000元左右,三女婿在广西开家具厂,月收入5000元左右。

该户2013、2014年属于低保户,因三个女儿常年在外打工,本人一直在县城搞基建,家庭条件、经济收入较好,经2014年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不符合低保户条件。又2014年该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据本人自述常年长期在外,无法联系,村里根据县里对贫困户“四类清理”条件中的全家整体外出打工连续三年以上、女儿经商等原则就唐双喜家的实际情况于2017年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公示、上报到街道公示、县扶贫办公示后做出标识为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处理。该户提到的两壕土木结构旧房系不在家年久失修造成的,现已倒塌。

根据祁东县住房安全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3月份的通知要求,2020年度危房改造对象 只限于目前住在危房里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所指是残疾人并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的残疾户)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非四类人员”的边缘户。现已租房居住、投靠亲友、直属亲戚有安全住房的不能上报。经过调查,唐双喜不符合危改条件,且人均年收入高于5000元,直系亲戚有安全住房,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的条件。

 

                   祁东县人民政府洪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