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街道办于2020年5月26日晚,到黄土村13组组织全体村民开征地拆迁协商会议,协议上面写了本次征收土地13661平方,其中水稻田9260平方占总比例将近7成左右,这可是我们组上所剩的唯一的一些农民耐以生存的土地,也是国家命令禁止随便开发的基本农田,这些卖掉后我们组上就没任何基本农田了。
但是征地过程完全不合法:第一街道办从未发布征地告知书村,比如告知被征收人土地以后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等。第二永昌街道也从未公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征地批准文件,当地村民从未见到过此公告。第三在同意征收土地过程中的签字环节,很多名字都是家里的老人代签或者组长直接代签的,没有任何委托协议。可以说是被动同意的征地过程,这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甚至违法的行为。请永昌街道办事处出面解释此事,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走,合理合法的征收此次集体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