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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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0日,我局收到关于邓德元先生在祁东县县长信箱反映 “自己在外地工作已参加职工医保,村干要求其整户在家乡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祁办通﹝2019﹞26号)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东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必须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在统筹地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的和在统筹地区外已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再在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也不得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邓德元先生只要提供自己已在外地参加职工医保的证明,不需要在家再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截至2020年2月10日止,经我局积极细心解释医保政策,邓德元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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