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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灵官派出所违规收15元户口迁移证费  
信件内容     灵官派出所办事员违规收15块钱户口迁移证费用,根据国家规定和灵官派出所墙上公示收费标准,户口迁移证免费,某办事员要求我向他私人微信支付15块钱,我已经支付。也没有任何收据。请核实。打掉这个贪污腐败行为,为灵官镇除害。假如一个月有200个户口业务,他就要额外收入3000块,请退我15块钱。  
办件编号   202001224724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1月22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2月06日  
答复内容   2020年2月3日,我局收到网民在县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灵官派出所违规收取15元户口迁移证费》举报投诉件,经查证,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网民李先生于2020年1月19日上午在灵官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祁东县—广州市)手续,需将其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准迁证等证件复印,证件复印费7元,办好迁移手续后,户口本上4人变为了3人,且因并村需要更改新的户籍地址,故打印一本新户口本,收费8元,两项收费共计15元。 因临近年关且当天正逢赶集,上午办理户籍业务人非常多,户籍民警既要办理身份证又要办理户籍业务,业务异常繁忙,未将收费明细告知李先生,李先生又忘记带走户口本,户籍民警发现李先生遗忘户口本后数次拨打李先生电话均未接通,故电话联系村干部来派出所领取李先生户口本,目前,户籍民警通过发短信及打电话已联系到李先生并向李先生说明费用详情,户口本已由村干部取走转交给李先生。 祁东县公安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