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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危房改造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你好:我是一名祁东县金桥镇的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对于这几年的危房改造政策。我家本来应该享受这个政策的。我们向村干部反映了多次。但他们都以没有指标为由,委婉的拒绝。但事实是。我们这里好多房屋环境比我家还要更好,有些家庭都没有重大患病者的人享受到了危房改造项目。我和我的爱人都没有劳动力,我身体条件不好,我的妻子身患尿毒症多年,我家的房子是上个世纪80年代建的。典型的砖木结构。我家的墙体是空心墙体。楼层是圆木搭制而成。这么多年年久失修。墙体存在脱落情况。圆木也可以看到非常多的裂痕。这些情况我们这的村干部都知道。但危房改造都一直没有我们的指标。但别的家庭条件和房屋状况比我们好的都有指标。并且他们已享受这个政策了。我们家的条件和房屋状况这样都不能享受政策,别人家条件比我家好很多却享受到了政策,我怀疑这里面存在受贿形象。 2.村干部多次要求我们将扶贫手册放他们那里,理由是方便上面的检查。但我也发现我的扶贫手册有一本户主名字有过涂改迹象。我不知道这里面是否有过弄虚作假等现象。 3.2019年7月份村干部颁发的农村住房安全鉴定卡。安全等级从B级改成A级又改成B级。这是否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4.对于危房改造政策,我也曾去过县里的扶贫办。他们的意思好像就是说我们这些村干部的事。 县级部门,镇级部门。村干部我跑了无数次。都没有任何结果。本来打算向市级或者省级部门信箱举报,1次举报不成多举报几次。但我觉得还是要先让县长你了解一下,希望你们可以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实在不行,我还会向上级部门汇报。谢谢!  
办件编号   202001164724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1月16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1月30日  
答复内容   《金桥镇沙冲村李建安反映危房改造问题》办事咨询件(祁行审函【2020】22号)已收悉,金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咨询件人基本情况 户主李建安,身份证号:430426196608241535,户籍地址:金桥镇沙冲村中沙组。配偶黄秀香,身份证号码:522728197106014508,女儿李海霞,身份证号码:43042619950701138X,儿子李海波,身份证号码:430426200104171392。该户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为因病、因学,至今未脱贫。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李建安反映其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但一直未享受政策,本户部分扶贫资料有涂改痕迹,怀疑存在违规行为。 三、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李建安所反映的问题,金桥镇政府成立专门调查组迅速开展入户了解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该户现有家庭人口4人,现住房为两层砖木结构,主要居住在第一层,面积为64㎡,房屋主体无明显地基下沉现象,2019年7月经祁东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镇城建站鉴定,确系B级。 该户帮扶责任人周祖东,系沙冲村村干部,他根据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要求,多次上门对李建安户进行政策宣传解释,但由于该户保管不善,曾发现他有遗失贫困户连心袋政策告知书、家庭医生签约等系列扶贫资料的情况。为更好帮助贫困户了解和熟悉政策,帮扶责任人及时对该户连心袋资料进行了查漏补缺。同时,因其妻子不定期要去医院就医,一直将帮扶手册随身携带,导致两本扶贫手册走访信息不能同步更新,帮扶责任人多次上门走访更新,期间并不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而李建安一直固执地认为是村干部在克扣政策,听不进镇村干部的多次政策解释。 为全力做好该户扶贫工作,我们再次对李建安户享受的扶贫政策进行梳理,查实李建安户现享受低保政策,保障3人,保障级别为A档,960元/月;与峥嵘种植签订产业帮扶协议,获得产业帮扶补贴800元/年;享受小额信贷分红4000元/年;其子享受高中教育补助2000元/年;其女儿已可在外务工获得收入,其他普惠性政策全部享受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面落实扶贫工作政策,督促村支两委与帮扶责任人全力做好该户思想和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误会。 祁东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