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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村民合法权益被村里恶霸非法侵占,白鹤铺政府领导推阻不给处理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委领导,您们好!我是彭东盛,还有我一家人,都是白鹤铺街道帆丰村生文边组村民。2019年12月10日,帆丰村生文边组进行土地收益分配和土地承包划分,村组长江新春拒绝给我一家人的分配,我们立即抗议并指出这是违法,但江新春当众扬言“我就是法律,你们到哪里去告都没用!”,悍然侵占我一家人的土地收益分配权;在鱼塘承包竞标时,江新春又歧视妇女,给其他村民都发了纸和笔竞标,但不准我母亲竞标,非法侵占了我母亲的承包经营权利和妇女权益。 我多次向帆丰村干部,找白鹤铺政府,找白鹤铺司法所,他们互相推诿,把我们踢皮球反复推给对方部门,然后他们领导一直说忙,不给处理。期间,村组长江新春见我们维权坚决,主动找我母亲,说村里分给我母亲的钱忘记给了,现在给。但我们两兄弟的还没给,还有我家要种地吃饭,我家要承包的土地和鱼塘也不给。江新春非但不纠正违法行为,还进一步肆意侮辱妇女,对我母亲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我已经录音),侵占我们的合法权益。我在12月10日至1月16日期间多次找到村委、政府和司法所,他们领导总是说很忙,没有时间。我们的合法权益被违法侵占难道一直得不到处理? 领导肯定很忙,但农民合法权益被非法侵占问题急需解决,且政府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为民服务解难题”也是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目标。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农民,我一家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收益权被非法侵占,肆意蹂躏,我们已经暂时失去土地。如果政府一直这样忽视农民利益,拖延拒绝履行职责,有法不依,导致我们的权益无法保障,导致我们失去土地无立锥之地,难道要让我们被村霸赶出,成为流民?事发以来,我一家人不断的维权,结果被村干部,被政府互相推诿,被村里恶霸辱骂攻击,我只能一直依靠法律,相信政府,不断找更上级政府维护合法权益。我相信,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进程中,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时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尤其是农村扫黑除恶斗争中,在妇女权益不断加强的情况下,政府不会让这种违法侵权行为长期存在而坐视不管,不会让人民合法权益和妇女权益被蛮横践踏而无动于衷,不会让农民失去土地及收益重返贫困而漠不关心,不会让不合格村干部、甚至“村霸”横行霸道、鱼肉百姓而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我们只能请求县政府为民做主,责令相关机构纠正违法行侵权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办件编号   202001164724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1月16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2月05日  
答复内容   白鹤街道帆丰社区生文边组彭东盛在县长信箱投诉《村民合法权益被村里恶霸非法侵占,白鹤铺政府推阻不给处理》白鹤街道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派出综治办负责人肖赛军、包村干部陈敏联同帆丰社区书记张炳林前往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1.生文边组进行土地收益分配和土地承包划分,组长拒绝给其一家人分配。 2.组长江新春岐视妇女,给其他村民都发了纸和笔竞标,不准其母亲竞标鱼塘。 3.白鹤街道、相关部门、社区以忙为由不予处理   二、调查的情况 白鹤街道调查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了解的事情的真相如下: 1.关于生文边组进行土地收益分配和土地承包划分,组长拒绝给其一家人分配的问题.帆丰社区生文边组靠国道旁原帆丰砖厂一块空地后向外转租,2018年末帆丰社区生文边组组长江新春召集全组代表大会对组里的土地收益全部进行了分配,也分配给了彭东盛一家人,同时依据《祁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组里集中开会研究了2019年及以后的分配方案,决定凡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正式工作的人员,即使户口在本组也不再参与分配组里的集体收益,当时组里通知了2019年不参与组里的分配土地收益人员,共4人,分别是张伟、江林娜、彭东盛与其哥哥彭东升。4人大学毕业后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有城市社会保障。 2关于组长江新春岐视妇女,给其他村民都发了纸和笔竞标,不准其母亲竞标鱼塘的问题。经调查组里开会集中竞标鱼塘,不存在不准其母亲竞标一说。   3.关于白鹤街道、相关部门、社区以忙为由不予处理的问题。社区多次到生文边组调解,其母亲郑菊英到街道反映,包村干部陈敏、司法所周所长到其组里调查了解情况后,要求其子彭东升、彭东盛出具劳务合同,如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则要求社区、组落实分配集体土地收益,并耐心作了调解和细致的思想工作。不存在街道、相关部门、社区不予处理的情况。 三、处理意见 经白鹤街道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信访人彭东升、彭东盛大学毕业已在国有企业单位供职,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并已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生产生活不再依赖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土地收益分配经全组村民开会集体协商90%以上组民同意后形成决议,依据《祁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已享受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等改制待遇的人员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规定。彭东盛等4人不符合农村集体济组织成员资格,不符合参与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政策,希望信访人遵循相关政策和本组群众集体的意见和决定。 2.责成包村干部、帆丰社区干部联系信访人郑菊英,耐心做好解释和思想稳控工作。 四、信访人的思想状况   2020年2月4日上午,白鹤街道信访工作人员肖赛军与信访人彭东盛本人沟通,向其宣传《祁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相关政策,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其本对街道处理意见满意,表示不再上访。                白鹤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