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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祁东县公立小学收取补课费事宜  
信件内容     尊敬的彭县长: 祁东县第洪桥镇第二小学从小学一年级就收取500元/学期 补课费,这个学期又要结束,洪桥二小又开始收补课费了,今年是600元一学期,学校不开具任河收费凭证,国家明文规定学校不得收取补课费,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不是为我们贫困家庭降低负担,而是不断加重贫困家庭的负担,请彭县长核实查处,还祁东教育一片净土。  
办件编号   201912304725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2月30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1月13日  
答复内容   对网民反映的祁东县公立小学收取补课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核查,并坚决做到严查严处,绝不姑息。经核查,洪桥二小2019年秋季学期的收费工作是按照县发改局、教育局及财政局三家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进行的。对治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教育局联点领导亲自到校组织召开了三次会议,学校也组织全校教师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并积极做了大量工作。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在核查中发现该校个别教师奉献意识淡薄,存在私下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背着学校给少数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根据上述情况,我局研究决定: 1、责成洪桥二小督促相关教师将违规所收费用全部清退给学生。 2、对于违规收费的代课教师洪桥二小下期不再续聘,对违规收费的在职在编教师由学校下期调整工作岗位。 3、责成洪桥二小进行深刻反思,在全校教师中进行乱收费行为的清查整顿,坚决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力求把学校办成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文明学校。 祁东县教育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