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
湖南省从2018年起开始在全省实施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根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规定,同时满足25户和100人以上的自然村要修建水泥路。相关政策如下: 一、关于自然村的概念 自然村是指具有一定人口规模自然聚集在一起居住的村落。自然村是村民居住的自然村落。自然村通水泥路,不是村村通,也不是组组村、户户通。自然村与组是不同的概念,一个组有可能有几个自然村,一个自然村也有可能有几个组。 二、符合省规划计划的自然村的条件 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自然村房屋原则上连片分布,住户在25户以上且人口在100人以上,房屋间距在50米以上的,不计算在内,道路沿途的,不计算在内; 2、自然村离最近的水泥路300米以上。 三、自然村通水泥路规划的要求 1、每个符合条件的自然村只优选一条道路。 2、只通到自然村,不通到户。 四、当前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的基本程序 1、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进行前期规划(当前实施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是2015年按照省市文件规定进行的规划); 2、省市审核后下达建设计划(省市下达的建设计划包含了国、省市县资金补助,省市下达的建设计划内容有具体线路编码、项目起止点名称,县级实施项目时,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随意调动,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要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调整,报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县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按照省市下达的建设计划,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 4、项目所在相关村组自行负责路基建设(含路面基础基层、涵管埋设与建设、杆线搬迁、挡土墙护砌、各类赔损、占用田土等),待路基达到交通部门规定的路基验收标准后,方可按省市下达的建设计划进行实施。在建设过程中,如村组提出建设项目变更或增加建设内容,其变更发生的建设资金由村组全额负责。 五、当前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经费来源和组成 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主要由省、市、县三级奖补资金和项目所在村组社会捐助配套资金等组成。具体资金来源及标准为: (1)省级奖补资金为12万元/公里。 (2)市级奖补资金为1万元/公里。 (3)县政府资金配套15万元/公里。 (4)其余不足部分的建设资金,由项目所在的村组进行社会捐助等方式自行筹集。 2018年已经实施的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均按上述标准执行。 2019年因水泥、碎石、河沙三种主要原材料和劳务用工工资大幅上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自然村通水泥路村组社会捐助资金的标准调整为8万元/公里。 祁东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