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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恳求政府违章建筑排除重大垮塌隐患  
信件内容     尊敬的 :杜书记 彭县长 我们的房屋位于车站北路东侧, 北面与健康大厦(健康大厦已于2015年鉴定为危房)共墙,南面与蒋爱华等业主共墙,为整体建造。2009年南面共墙的六户业主不顾安全(据了解此六户业主多位家属在政法部门工作),在没有办理任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加层至九层。造成我们的房屋一至五层出现严重开裂。我们先后于2010年,2015年,2019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19年9月我们应相关部门要求又自已出资找司法鉴定所做了鉴定。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专家建议为立即拆除。近十年来我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应,问题却一直拖而不决。 请问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的职责在哪里? 难道非得等到房屋垮塌了,伤人了,死人了,才解决吗? 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由于该宗房屋位于城市繁华路段十字路口,人流极大,违建房楼上还建有宾馆和酒楼。一旦发生垮塌事故,其后果及影响无法估量。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垮塌事故发生,现再次强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立即拆除违章建筑,排除安全隐患。敬请领导们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报告人:谭锦红 谭锦玲 谭锦龙 崔孝华 屈 立 吴元英 2019年10月6日 附:房屋安全鉴定书  
办件编号   201910084731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08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10月30日  
答复内容   谭锦龙同志 您们好,您在县长信箱反映“恳求政府拆除违章建筑排除重大垮塌隐患”的信访事项我局收到,现将现场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和诉求: 您们的房屋位于车站北路东侧,北侧与健康大厦(健康大厦已于2015年鉴定为危房)共墙,南面与蒋爱华等业主共墙,为整体建造。2009年南面共墙的六户业主不顾安全(据了解此六户业主多位家属在政法部门工作),在没有办理任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加层至九层。造成你们的房屋一至五层出现严重开裂,经衡阳市恒信司法鉴定所鉴定为D级危房,建议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三、调查情况 我局接到信访件后立即指派直属大队副大队长周兴教,中队长周纯峰等执法人员对谭锦龙等5名同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了解,经调查樊洪明、蒋爱华、蒋美芳、蒋爱德、何国庆、陈建军等6户,发现上述六户于2008年6月10日在原祁东县民鑫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分别以人民币八十万、九十三万、七十万、九十四万、八十六万购得祁东县红旗旅社自北向南第1至6壕房屋,占地面积分别为93.24㎡、90.77㎡、89.44㎡、87.84㎡、87.84㎡、87.84㎡。他们于2008年6月28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2008-1728、2008-1726、2008-1731、2008-1729、2008-1727、2008-1730;1至5层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00024426、00024423、00024420、00024425、00024422、00024421; 2008年年底樊洪明等6户向祁东县原规划局申请办理6层至8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原规划局规会讨论不给予办理。2009年年初樊洪明等6户未经任何有权部门批准擅自建设至八层。 四、处理意见 就谭锦龙信访事项的特殊性:1、时间久远;2、牵涉面宽;3、财物巨大;4、执行难度大;故县政府组织多个部门成立了工作组,正在协调处理中。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