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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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是1998年从洪桥镇出来的军人,现在服役于东部战区陆军保障部,上校军衔。常感慨这些年故乡治理有方、发展迅速,却有一事感到意外。我家在县沿江东路城东2巷39号有自住房一栋,近年来我父母在南京帮我带小孩,无暇顾及。沿江东路2巷37号邻居陈某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我家后院围墙拆除,并且未告知我方。4月23日下午我家亲戚偶然发现这个情况后,我父母通过电话极力阻止,对方仍不以为然,无法制止。 该邻居过往也有类似行为,2014年在未告知我家的情况下,私自倚靠我家独立墙垛盖房,发现后也未道歉,多次协商后只能以不得以的方式解决。陈某屡次欺凌,既给县城文明抹黑,又助长了一方不良风气,同时,也给我家人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身体健康上的伤害,使我不能安心服役。县政府机关事务繁忙,本不应该打搅,但此事不处理,恐怕以后还会有类似行径,无法消停。还恳请政府相关部门施力解决,还县城清新风气。 因我父母在南京,具体事宜可与我舅舅高玉生联系,电话13873461369,望予支持为感! 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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