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祁东县金桥镇黎明村人。因自2002到长沙读中专,户口迁到学校,05年中专毕业后,毕业户口迁回原籍,派出所的人当时说不能落回村里,故户口就一直放在金桥镇派出所,现因父母年纪高,且父亲双目失明(一级伤残)、且高血压脑中风,肢体麻木,生活无法自理。母亲近些年身体也每况愈下,腰椎盘动过手术已经不能干活。父母都需要照顾(有一个姐姐已出嫁),我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本人名下无任何房产,也无正式工作单位,无社保,未婚。希望将户口迁回到村里,落回到父母名下(祁东县金桥镇黎明村)。希望能够回到生我养我的小山村。不想成为一棵漂泊无根的浮萍。诚恳的希望得到领导的支持解决我们这类三无人员的户口问题。望领导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照顾为盼,万分感谢。 可开具证明材料:房产局证明 (无房证明),就业局证明 (无正式工作),社保局证明 (无社保),村组证明 (父子关系,家庭实际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