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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投诉祁东县弘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欺诈消费  
信件内容     2019年3月9日,本人已1614.60元的价格在“祁东县弘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设的京东网络店铺“弘伟家装建材专营店”购买了1台型号为(Z1C-LY-32)的电锤用于家庭装修改造,经使用中发现该产品质量粗糙,做工及性能都很差,无生产厂家、地址、电话等信息,属三无产品。而且发现并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非法销售不合格产品欺诈消费者,希望当地政府主持维权 订单编号:84607754864 店铺网址://mall.jd.com/index-891350.html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 2、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通过上述问题点,确认该产品涉嫌违法出售未经CCC认证的产品,欺诈消费者,商家在明知产品存在问题情况下仍发货给本人,主观欺诈意图明显。现对违法商家进行投诉举报,希望当地执法单位严惩不法商家。 投诉请求: 1.退还本人1614.60元购物款,并依法三倍赔偿消费者损失4843.8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列入CCC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商家进行处罚。 3.要求卖家全网下架不合格产品。 投诉人:杨行, 电话:13063691882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智慧路19号 被投诉人:祁东县弘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电话:未知 , 工商登记地址: 湖南衡阳市祁东县灵官镇福利村10组16号  
办件编号   201903144746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3月14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04月03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站“县长、书记”信箱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电子商务公司欺骗消费者一事已知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祁东县弘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灵官镇福利村10组16号。法定代表人:刘新军 ,注册号、91430426MA4PXXML96、私营企业、经营范围,网上经营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厨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五金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塑料制品、皮革制品、花卉、饲料、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制冷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无线发射装置)、通讯终端设备、宠物专用品、家具、床上用品、装饰品。现场检查:无经营场所、没有实体店、打电话多次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已报送我局企监股将“祁东县弘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打入异常名录。建议投诉人向第三方京东平台维权或向司法部门申请维权。我局12315维权中心接到投诉人的二次投诉后立即电话通知被投诉人、被投诉人称:已经办理过退款了但是投诉人不接受、理由是“不想要了”。对投诉人的有关诉求建议带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交易记录资料到我局12315中心现场处理或邮寄,感谢你对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关注和支持,谢谢! 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