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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城连圩派出所不作为  
信件内容       我妈妈曾凤云已经71岁,2019年1月初,被隔壁邻居旷四华弄伤,在医院住了10几天,花了差不多3000块医药费,在派出所报过警,现在2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办件编号   201903034746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3月03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03月11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祁东县党政门户委网站“县长、书记”信箱的来信已收悉。2019年1月5日曾凤云报警称其在祁东县城连墟乡城连墟村柏山排4组被人弄伤。接到报警后我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报警人曾凤云不在现场,正在医院治疗。经我所民警走访调查,曾凤云在自家的土地上种植仙人掌阻拦旷四华家的鸭子从其土地上经过,旷四华就用竹棍将仙人掌挖开。曾凤云为制止旷四华用竹棍挖仙人掌,上前抢夺旷四华手中的竹棍,两人各自拿住竹棍的一头,相互拉扯,旷四华用力一拉,把竹棍抢到手,但竹棍另一头有个铁钩,铁钩将曾凤云的手掌划破。2019年1月24日,我所民警将双方通知到城连墟派出所进行调节,根据事发的情况和曾凤云的伤情,我所民警提出旷四华向曾凤云道歉,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700元。旷四华同意我所民警调节意见,但是曾凤云不同意。因双方未达成协议,我所民警提出再次组织调节,将双方通知到我所进行调解。 祁东县公安局城连墟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