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户口在村里的农村教师能否享受村里征地补偿款?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祁东县一名农村教师,我的户口在祁东县永昌街道黄土铺社区,现在村里在进行征地工作,村民小组组长说我是教师,不能享受村里征地补偿款,想要征地补偿款,就要写下退休后不要退休金的字据。我问过跟我一样情况的老师,她说她享受了村里的一切待遇。我想问下,我是户口在村里的农村教师,能不能享受村里征地补偿款。

 
办件编号   202006195082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6月19日  
答复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6月24日  
答复内容  

周先生:

您好!我单位收到您通过祁东县政府门户网站诉求“户口在村里的农村教师能否享受村里征地补偿款”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依赖生活、生产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承包法》执行分配征地款。您是农村教师,教师的生活、生产依赖教书,为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不依赖集体土地生活、生产。教师未长期在组里居住或生产工作,未参与到组内生活、生产,您虽户口在组内,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你不具有组民资格,不能参与组内土地征地款分配。

感谢您对永昌街道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祁东县永昌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