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向前“祁东生态养殖业的发展局限问题”的回复
当事人彭向前反映“鉴于我国目前倡导的绿色发展 而在祁东具体实施中存在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部分情况:第一 每日检验 第二 专用运输车及销路报备 第三 定点屠宰 第四 检验检疫省内与省外不一致 第五 生态养殖与国外科学养殖的方法不一致却要求按照国外方法执行标准等问题 由于种种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养殖业的情况 目前特别不利于中小生态养殖场发展 更利于大规模资本化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 请领导批示指出。” 经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了当事人面临的问题与想法。当事人对国家颁布《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办法》《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21]17号)等法律法规政策不够了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正规做法产生了质疑。国家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目的是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控,保障人们的肉食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有利于中小企业依法依规规范化运作,有利于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有利于畜牧业生产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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