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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祁东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28 17:01

祁东县公租房保障对象

(一)祁东县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在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

(三)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祁东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祁东县城区(以下简称“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城区常住户籍1年(含1年)以上,其中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俩或其中一人的,申请人须具有城区常住户籍2年(含2年)以上;

2、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介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100%之间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财产(不含住房)不超过15万元,其中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市价不超过5万元;

4、家庭成员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及未婚子女;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或已成年但未独立生活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

(二)在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本县县城城区常住户籍;

3、本人在县城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5、家庭财产(不含住房)不超过20万元;

6、已在城区范围内就业,且就业时间未满3年;

7、在本县交纳社会保险1年(含1年)以上。

(三)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家庭成员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均无自有住房;

3、在城区稳定就业2年以上;

4、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5、在本县交纳社会保险1年(含1年)以上。

 

祁东县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是多少(2020年)

1.祁东县城区低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1329元;

2.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低于2216元。

 

祁东县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1、《祁东县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3、婚姻状况材料;

4、民政部门出具的中等偏下收入证明;

5、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或住房困难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祁东县公租房房租标准是多少?

目前祁东县公租房租金分为两档:

1. 一档:低收入保障对象租金按1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

2. 二档:中等偏下收入保障对象租金,根据不同的楼层分别按1.5-2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

 

祁东县公租房申请流程

1. 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城区城市户籍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 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受理、初审和公示;

3.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核;

4. 县住建局审批和公示后安排配租入住或轮候


祁东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图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东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