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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林桂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股     发布时间:2020-05-20 16:41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东县林桂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东县林桂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祁东县过水坪镇观岭村

建设单位

祁东县林桂养殖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天雁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3000万元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祁东县过水坪镇观岭村建设"年出栏3000头生猪养殖项目"基础上扩建"祁东县林桂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60亩,总建筑占地面积52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化猪舍4栋(其中1栋为育肥舍、3栋为养猪舍),项目新建异位发酵床一座,建筑面积为900m2,集污池一座,容积800m3,仓库1座,建筑面积140m2,水塔两座,150m3/座。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等附属设施。本项目仅饲养育肥猪,采用公司+农户和合作社模式,由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猪仔及运营过程中所需的饲料等原辅材料,项目内无配种、产仔及保育工序。年出栏12000头猪,年存栏6000头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实施标准化施工,建设围挡,规范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运输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或采取篷覆式遮盖等措施,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并远离敏感区施工,同时采取隔音、消声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及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开挖土方可全部用于回填低洼地带;生活垃圾经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猪舍、集污池恶臭及异位发酵床产生的恶臭,生活区食堂油烟。猪舍及猪粪棚等恶臭通过在猪舍周边喷洒除臭剂和在饲料中加剂降低恶臭产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场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要求;生活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于屋顶排放。加强场区绿化,在养殖场的周围设隔离林,猪舍之间、道路两旁进行遮荫绿化、场区裸露地面上种植花草。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设施、化粪池预处理后由人工定期清掏至厂区内集污池;生产废水经管道自流至集污池内,在集污池内搅拌均匀后采用抽吸泵及喷淋设施喷淋至异位发酵床中进行处理,无废水外排。

4、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猪粪、沼渣、病死猪、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利用自动刮粪机通过输送管道送至集污池,与污水搅拌后通过切割式潜污泵送入发酵车间,通过异位发酵床发酵后成为有机肥料外售;病死猪暂存于冷库中,委托衡阳市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定期收集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填埋及焚烧;医疗废物置于医疗废物暂存室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室地面作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废弃包装料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定期收购;生活垃圾由乡环卫站统一清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林桂养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