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教育练兵,凝聚警力,打造过硬交警队伍。
2、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强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3、以强化重点车辆管理为主,落实企业责任,确保源头管控到位。
4、以降事故、保畅通为宗旨,消除道路隐患、规范办案程序,狠抓事故处理工作。
5、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突出主题,创新方式,营造浓厚宣教氛围。
三、部门概况
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共有在职民警68人,职工5人,协警91人。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65584.96元。
从财政拨款结构来看,公共安全支出22644386.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7331.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406.24元,住房保障支出352460.92元。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交警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65584.96元,用于机关正常运转、保障公安交警执法办案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办案业务费等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办案业务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保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上年度减少44.01%。年末执勤执法车共17台。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预算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二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专项资金自评及项目核查;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水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2264.43万,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工作经费及业务部门办案业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共10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68万元,专用设备采购11万元,其他2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全队执法勤务车17台,警用摩托车31台。
九、名称解释
1、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运转所必须开支的小姐么和,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的公用经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余分配: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烧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