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3.30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工作。负责维护全县城、乡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工作。负责依法依规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工作。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对上级业务部门授权管理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入户、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于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本单位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监控中心、法制股、车管所、事故处理股、交通秩序股、巡逻中队、客运校车中队、洪桥中队、玉合中队、永昌中队、白地市中队、归阳中队、步云桥中队、太和堂中队。共有在职民警66人,职工11人,自收自支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9人,协警13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部门预算只包括: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证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无专项经费。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为1694.81万元。收入、支出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4.98万元,减少0.29%,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缩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1694.81万元,收入较2020年预算数1699.79万元,减少了4.98万元,减少0.29%,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缩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1379.28万元,占全年81.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85万元,占全年10.14%;卫生健康(类)支出72.01万元,占全年4.25%;住房保障(类)支出71.67万元,占全年4.23%。
其中:基本支出:1694.81万元,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初预算为1379.28万元,比2020年预算1495.95万元,减少116.67万元,减少7.8%。2021年预算数少于2020年预算数的原因是例行节约,缩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初预算为171.85万元,2020年预算为 90.59万元,增加81.26万元,增加89.7%。2021年大于2020年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初预算为72.01万元,2020年预算为45.3万元,增加26.71万元,增加58.96%。2021年大于2020年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调增加行政单位医疗开支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初预算为71.67万元,2020年预算为67.95万元,增加3.72万元,增加97.99%。2021年大于2020年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上调增加住房公积金开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行政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37.3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59.2万元减少21.88万元,减少8.44%,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过“紧日子”,缩减了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执法执勤车辆17辆,价值202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和交通事故勘查。警用摩托车31台,价值48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和交通巡逻。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与2020年预算31万元增加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费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使用频繁,磨损过大,维护维修费增加。无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费用。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祁东县委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度预算申请资金总额1694.81万元,按收入性质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4.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其他资金0元;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1694.81万元,项目支出:0元。
整体绩效目标:2021年力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7686次,办理机动车业务8473次,力降交通事故发生指标,增加罚没收入,保障交通顺畅,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1、数量指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7686次,党政会议开展13次,交通标志牌保有量≥8200套,事故快处快赔2123次,办理机动车业务27660次。2、质量指标:交通事故发生次数同比去年下降2.5%,交通指示灯覆盖率≥97%,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同比去年减少1人。3、时效指标:预算执行率100%,出警及时率100%。4、成本指标:基本支出≤1694.81万元。5、经济效益指标≥200万元。6、社会效益指标:交通顺畅程度明显提高,缓解交通拥堵,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7、可持续影响指标:交通标志标牌使用年限≥6年,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8年。8、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普通人民群众满意度≥95%,车主满意度≥95%。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祁东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见附件一)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