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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来源:祁东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9-28 16:58

祁东县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工作遵循对口接待、定额定标、节约俭朴、严格审批、热情周到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局机关公务接待范围包括:上级机关来本局视察、指导、检查工作的领导及随员;外省市及兄弟县公安机关来我局交流、考察的领导及随员;来本局联系工作的乡镇领导及随员、村组干部;应当接待的其他单位来本局联系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接待标准

(一)定点接待

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外宴请的,需报经分管的局领导或局长、政委审批同意。

(二)定标接待

1、食堂接待用餐的标准:市级以上及市外来宾为每人早餐2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60-80元;市级及本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来宾为早餐2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40-60元。

2、在外接待用餐标准:市级以上及市外来宾为每人早餐2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80-100元;市级及本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来宾为早餐2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60-80元。

3、每批来宾原则上只安排接待餐一次。根据实际情况若需再次安排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按每人每天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60元标准安排用餐。

4、乡镇和村组干部来局开展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就餐,按每人早餐10元、中、晚餐各为30-40元的标准执行,若因错过食堂就餐时间的可在外安排工作餐,但不得超过该标准。

5、局机关民警到派出所检查工作或进行调查研究,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严格按照每人早餐10元、中、晚餐各为30-40元的标准执行,没有食堂的可在外安排工作餐,但不得超过该标准。

6、接待用房标准:原则上安排在签订协议的酒店,按照接待标准(厅级领导为套间,处级领导为单间,一般干部为标间),由警务保障室统一安排,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签单,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费用原则上应当由接待对象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三)公务接待严禁提供酒水、不得提供香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等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提供高档菜肴,杜绝铺张浪费。

(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同人员最高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县城规划区和同一乡镇、街道范围内公务活动,不准安排工作餐和住宿。确因工作或办案需要安排工作餐的,参照乡镇和村组干部来局开展公务活动接待标准执行。

(六)会议用餐:经局党委或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培训班或参加县里召开的会议,对需要就餐的派出所人员安排会议用餐,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20-30元。

(七)按照要求,来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安排接待用餐的按照出差标准收取伙食费;民警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接受单位或个人安排就餐的按照每人每天早餐10元、中晚餐各20元标准向接待单位或个人交纳伙食费,由个人支付。村组干部到局里办理公务就餐的免交伙食费。

四、审批程序

(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接待承办单位根据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务活动公函开展公务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乡镇和村组干部除外)原则上一律不予接待。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各承办单位必须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要求,如实填写《祁东县公安局公务接待审批单》(附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警务保障室核算,报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核批准,凭审批单安排在食堂就餐。

(三)接待费用报账时,必须有派出单位的公函、审批单、菜单、住宿登记单和发票原件,交警务保障室报账,实行一事一结,超标准、超额度的接待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五、接待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和参与接待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注意礼节礼貌,不得推诿、拖延接待。

(二)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否则将依规依纪追究该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所产生的费用自负,并通报全局。

(三)局机关民警不得接受来局汇报工作的下级部门的请吃;局机关内部禁止公款相互请吃;局机关的民警下基层指导检查工作或进行调查研究,严禁接受高档请吃,一律在基层食堂就餐。

(四)严格执行开展公务活动交纳伙食费制度。全局民警、文职、协警开展公务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交纳伙食费。接待单位应按规定收取伙食费并开具收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少收,收取的伙食费及时入账,严禁个人违规保管现金。

(五)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本规定。驻局纪检组、督察、警务保障室负责对全局公务接待开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祁东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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