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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安局开展“为警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7 15:22

祁东县公安局开展“为警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及市局下发的《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警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公安机关工作作风,坚决制止和纠正公安民警中存在的为警不为问题,县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警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一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塑造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公安机关中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不遵守警纪警规等突出问题,促进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热爱群众、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精神,做到既干净干事,又主动谋事,推动我局公安队伍作风建设再上台阶。

二、时间安排

2015 820 1131日,时间为三个半月。

三、整治范围

全局公安民警,重点是担任所队(室)副职及以上职务的民警。

四、整治内容

(一)工作落实不力

1、贯彻上级及县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或者产生不良影响。

2、对县局党委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不落实,缓落实,打折扣,或组织协调不力,导致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3、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局属各党支部或党总支应负起主体责任,因履行不力而导致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4、对上级交办的督办件、批示件、转办件等不受理、不办理,未按规定期限办结回复的;

5、对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议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回复,或不按承诺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的。

(二)工作敷衍塞责

1、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贻误工作或影响工作绩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历史遗留问题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重大事故、事件和案件,不及时处置,或者因处置不力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5、对行政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管缺位,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6、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审核审批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互相推诿,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或能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导致拖延时间,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所辖区域发生安全事故的;

8、发生舆情后,不积极应对处置,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三)群众观念淡漠

1、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办事推诿、久拖不决,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不遵守警纪警规。

1、对群众报警不接,接警不出,出警不及时;

2、立案不实,执法不规范,执法制度不落实;

3、上班纪律涣散。到岗不履职,出勤不出力,上网玩游戏、购物、炒股票等从事工作以外的活动,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旷工等。

(五)有其它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为警不为”行为的。

五、工作措施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局长负总责,政委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政工室教导员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学习调研。1、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衡阳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领悟吃透文件精神;2、组织召开座谈会。组织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献计献策。

(二)抓督促检查。1、从县局纪委、政工室抽调人员组成县局专项整治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点穴式与地毯式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各所队室进行检查,实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监督;2、整合力量。整合110、纪委12388、公安部纪委12389及政府12345政务热线等信息渠道,拓宽信访举报来源和渠道。

(三)抓查处通报。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决不姑弃迁就,一查到底;2、对实名举报投诉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3、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4、对典型案例要上报市局并在县局内网要通报。

六、活动步骤

()教育动员( 8 月15 8 月31 )

一是认真动员部署。县局召开动员会迅速传达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抓好学习讨论。集中组织学习和讨论《衡阳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

(二)自查自纠(91日至930日)

一是认真组织查摆“为警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组织开展群众评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级公安机关和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整改建制( 10 月1 11 月15 )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逐一整改销号。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三是强化建章立制。要对照本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长效机制。四是追责查处。对问题严重需要追责问责的,上报处理意见。

()总结验收( 11 月16 至30)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为警不为”问题的有效途径,使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在11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警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各所队室“一把手”负总责,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

(二)加强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实际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不走过场、不回避问题、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及时纠正队伍中的不良倾向。专项整治结果将作为县局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信息宣传。各单位要有效宣传专项整治的正面信息。积极向县局专项办报送工作信息,努力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祁东县公安局

                          2015 年8 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