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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安局2015年落实“训练日”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23 10:49

祁东县公安局2015年落实“训练日”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根据市局《2015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要点》有关精神,结合县局实际,特制定全县公安机关 “训练日”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训练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局长肖良彪任组长,政委肖乔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训练日”活动领导小组,政工室、警务保障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石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训练时间

每周五定为全县公安机关民警“训练日”,时间不少于半天(4个课时)。

三、训练对象

全局民警、职工、协辅警。

四、训练内容

1、养成训练:以队列养成、警容仪表、礼节礼貌等为主要训练内容;

2、体能训练:以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为主要训练内容;

3、信息化训练:借助公安内网“网上训练中心”平台,以汉字输入、电脑基本操作技能等为主要训练内容;

4、武器警械训练:以县局统一组织训练的内容为主,各单位自训的内容为辅。

五、组织实施

1、“训练日”活动按党委议训,政工部门牵头,局属各单位施训的方法步骤进行;

2、政工室为全县公安机关“训练日”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训练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管理、督促、检查。政工室每月制定指导性训练计划,并在内网公布;

3、除武器警械训练外,其它训练以局属各单位自训为主,每个单位确定一名“训练日”教官,专门负责组训。教官由县局统一组织培训。

4、警务保障室负责训练经费、装备保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育训练是提高队伍战斗力的根本途径,在队伍建设中居于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局属各单位的“一把手”是落实“训练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教导员是主抓“训练日”活动的具体责任人,要把“训练日”活动的开展作为当前提高队伍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到向训练要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切实加强“训练日”的组织领导。

2、强化监督。局属各单位要科学处理好工训矛盾,确保人人参训练,做好考勤登记。分管局领导、政工部门将深入一线督促训练开展。

3、确保安全。要坚持从严要求、科学训练,把训练安全置于依法训练的首要环节,严格执行训练规程,确保训练活动安全规范。

4、强化宣传。局属各单位在“训练日”活动中因具特色、有成效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宣传推广,每月28日前要向政工室上报本单位的训练总结和训练剪影(发电子文档至谢鹤桥邮箱,联系电话61922)。

 

 

 

祁东县公安局

                                      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