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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09:28

祁东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41 17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祁东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载体形式、规范申请公开办理,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在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上,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警民关系的大事要事来抓,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地落实。在主动公开和网民互动上,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2023年,我局收到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工单1207条投诉件,均已及时回复; 设有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涵盖单位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法规文件、工作总结、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互联网+监督等。同时,向县政府门户网报送信息达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业务能力还需加强。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系统的学习,未能完全掌握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二是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全面。相比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数量相对较少、内容形式上相对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广大市民的知情权。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学习借鉴其他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